常见问题
①什么是灵活就业?
答: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商业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灵活就业本身是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的人员可以称作“自由职业者”“兼职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灵活就业,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最基础的社会保障,给灵活就业人群提供社保,起到了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促进城镇化一举多得的效果,切实保障了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
②灵活就业人员能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吗?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管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最少有一次缴费,就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断缴会影响权益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按当地规定,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等缴费方式。
参保过程中出现中断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随时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到达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根据缴费情况确定待遇。
④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线上渠道有哪些?
答: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各级人社政务服务网站、广西人社APP等渠道办理参保手续。
⑤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线下去哪儿办?
答: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就近选择能够办理参保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办理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当场反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⑥灵活就业人员多交养老保险能否多得?
答: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选择的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久,符合领取待遇条件后,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越多。
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久,符合领取待遇条件后,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越多。
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变更就业地,能否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领取待遇前,可以依据现有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参保人员户籍在广西的,在广西任何市、县流动就业参保的,养老保险关系暂不做转移。最后参保地负责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和待遇发放工作。
2.参保人员户籍不在广西的,来广西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该参保人养老保险的转移和续保工作。但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不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除外),由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参保人员再次流动就业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将临时缴费账户中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