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办理材料
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由本人亲自到登记现场签字的《婚姻登记个人信用信息风险告知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5、当事人声明的婚烟状况与婚烟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来源: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