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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入学

办事材料要求

一、城区户籍类的学生(A类),向本辖区学校提交户口簿初审,由老师指导家长在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智桂通“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上提交材料照片报名,该平台自动审核证件真伪,审核合格者由平台录取并告知家长。

二、父母在学校辖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类的学生(B类),向辖区学校提交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初审,由老师指导家长在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智桂通“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上提交材料照片报名,该平台自动审核证件真伪,审核合格者由平台录取并告知家长。

三、父母在学校辖区范围内有房产,但房产证没办理好的学生(C类),可向学校提交《全州县2025年秋季新生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户口簿、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原件)等相关材料,学校将材料初审,由学校统一向教育局提交材料,审核合格者可通过智桂通“入学一件事”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政策类的学生(D类),包括一下几种:1、父母的其中一方在县城行政、事业或国企单位在编人员;2、支持全州城区建设,属于龙岩、七一、柘桥、绕山、集才、水南等征地户子女;3、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其他特殊人员(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援鄂抗疫医疗队员,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可向辖区学校提交《申请表》、户口簿、相关证件及材料,学校将材料初审,由学校统一向教育局提交材料复审,审核合格者可通过智桂通“入学一件事”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五、进城经商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E类)。家长经商的向辖区学校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户口簿等材料;家长进城务工的向辖区学校提交《申请表》、户口簿、家长的单位用工合同、工资证明等材料。学校将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学校统一向教育局提交材料复核。


来源: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