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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

2017-09-29 16:12     来源:全州县人民政府     作者: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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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  全州县组织部概况及决算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

第四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州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1、行政单位1个,即:县委组织部本级,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股、干部股、干监股、干教股、电教股、档案室、组织员办、调研股、人才股。                                 

2、部属二层机构(含挂靠单位)2个,分别是:全州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行政单位)、全州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干部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

(二)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受县委委托统管全县干部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工作信息调研、干部监督、干部教育、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管理,后备干部培养、干部档案管理等。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规划、指导、督查、管理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三)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数16人,离休0人,退休2人。二层事业单位编制5人。在职3人,退休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474.39万元。1、财政拨款收入474.39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事业收入0万元;3、经营收入0万元;4、其他收入0万元;5、上年结转10.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支出总计474.39万元,同比增长44.61%。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出境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经费支出13.47万元,同比减少1.66万元,下降1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人数。公务接待270批次,人数2680人,经费总额13.47万元。

(三)公务用车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元0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全州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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