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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工作等服务。研究制定县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县人民政府授权管理的干部的考核、任免、审批等人事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负责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的劳动监察和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全县机关、舍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离退休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 6 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 1 个,即: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内设股室有: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股、仲裁监察劳动关系股、专业技术股、工资福利股、公务员和事业股、军转办、档案室、工伤法规股、社保股。
2、参公事业单位5个,即:仲裁院、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险事业局。(其中仲裁院经费放局本部)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68769.4 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50479.9 万元相比,增加18289.5 万元,增长36. 2 %。
1.财政拨款收入68769.4 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 50479.9 万元增加18289.5 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的投入增加。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68769.4 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 50479.9 万元增加18289.5 万元,增长 36.2%。具体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6.8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 181.4 万元增加6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等。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561.7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 19728.7 万元增加14833 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单位养老金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2302.9 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6年决算数 29658.5 万元增加2644.4 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
4.成乡社区水支出 1628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746 万元增加882 万元。
5.农林水支出30 万元。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769.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4.3万元,项目支出 66415.1 万元。
1.行政运行67711.2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1543.7 万元,增长87.2 %。
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57.8 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74.7 万元,下降28.1 %。
3.债务利支出100.4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4.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8.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 815.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 1351.4 万元,年初预算为 135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 66359.8 万元,年初预算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 957.8 万元,年初预算数 95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为 100.4 万元。年初无预算,是临时工作需要的设备购置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1628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28 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的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82 万元,增长11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5.7 万元。其中: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5.7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公务用车因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15.7 万元,平均每辆5.2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7.2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7年全年公务接待302批次,2830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 15.7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2.3 万元,下降 12.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7.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15.5 万元,下降 36.3 %。“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15.7 万元,比2016年增加130.4 万元,增长 19 %。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 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应急机要通信车、老干部工作用车。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2017年,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项目资金共计191.27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通过自我评价,使项目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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