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县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的审批和登记工作,对全县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管,社团、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孤儿福利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对全县的养老机构进行是导、监督和管理。幸福院建设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护送返乡和安置工作。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指导开展义务兵家庭、烈属、残疾军人等优待对象的优待工作;指导各县、区烈士纪念建筑物、光荣院等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评残、追烈工作,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和材料齐全的,及时逐级上报审批。严格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指导监督各县、区落实优抚对象的各项待遇。
5.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推动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协调处理军地关系,认真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接收安置、档案整理。
6.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并检查监督使用和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7.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户和特困群众医疗救助管理工作;负责低收入核对工作;负责全县五保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
8.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搞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共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
9.负责婚姻登记工作。
10.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全州县民政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9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 1个,即:全州县人民政府民政局。其中内设股室有: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优抚股、安置办、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
2、参公事业单位2个,即:救助站、城镇居民低保办。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即:光荣院、殡葬管理所、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装况核对中心、婚姻登记中心、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23575.0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11743.78万元相比,增加11831.27万元,增100.74%。
1.财政拨款收入23575.05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11743.78万元增加11831.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收入减少11.14万元(17年收入539.37万元,16年收入550.51万元),项目支出收入增加11842.41(17年收入23035.68万元,2016年收入11193.27万元)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3575.0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 11743.78万元增加11831.27 万元,增长100.74%。具体支出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73.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0490.56万元增加10883.14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提高,各项救助对象标准有所提高。主要用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民政管理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9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6年决算数338万元增加111 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加强。
4.农林水支出44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 0 万元增加449 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8.4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支出,是新增项目。
6.其他支出814.7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458.52 万元增加356.24 万元。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民政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6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37万元,项目支出23035.68万元。
1.行政运行 410.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428.86万元,减少 18.54万元,下降4.32 %。
2.拥军优属77.8万元,主要反映拥军优属活动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86.6万元,减少 8.8万元,下降10.16 %。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4.52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6.84万元,增加47.68万元,增长697%。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31.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和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业业务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81.17万元,增加250.5万元,增长308.61%。
5、死亡抚恤93.18万元,主要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67.75万元,增加24.43万元,增长36.06%。
6、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630.23万元,主要用于在乡退伍经劳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较2016年度决算数1516.95万元,增加1113.28万元,增长73.39%。
7、优抚事业单位支出26.71万元,主要用于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50万元,减少 23.29万元,下降46.58%。
8、义务兵优待761.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629.33万元,增加131.87万元,增加20.95%。
9、其他优抚支出1089.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如春节、八一等慰问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256.38万元,增加832.98万元,增长324.66%。
10、退役士兵安置301.65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253.07万元,增加48.58万元,增长19.19%。
11、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44.76万元,主要用于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42.83万元,增加101.93万元,增长237.98%。
12、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1.1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是新增支出。
13、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兵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4.8万元,增加16.2万元,增长337.5%。
14、其他退役安置支出40.1万元,用于其他退役安置方面支出,是新增支出
15、儿童福利83.67万元,用于对儿童提供服务方面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437.65万元,减少353.98万元,下降423%。
16、老年福利217.5万元,用于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433万元,减少215.5万元,下降99.08%。
17、殡葬44万元,用于火葬场等殡仪补助支出,是新增支出。。
18、其他社会福利支出640.72万元,用于其他社会福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122.3万元,增加518.42万元,增长423%。
19、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58.01万元,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是新增支出。
20、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71.1万元,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280.23万元,减少103.13万元,下降88.07%。
2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99.18万元,用于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抵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350.14万元,增加49.04万元,增长14%。
2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44.5万元,用于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是新增支出。
2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90.79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162.35万元,增加228.44万元,增长140.7%。
2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14.2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1947.28万元,减少1033万元,下降1129.8%。
25、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693.2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10万元,增加2683.22万元,增长26832%。
26、其他农村生活救助903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是新增项目。
27、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支出,是新增项目。
28、行政单位医疗22.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19.65万元,增加3.21万元,增长16.33%。
29、事业单位医疗6.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3.99万元,增加2.22万元,增长55.64%。
30、城乡医疗救助81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207万元,增加607万元,增长293%。
31、优抚对象医疗28.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338万元,减少309.9万元,下降1102%。
32、其他扶贫支出449万元,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338万元,增加111万元,增长32.84%。
33、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58.41万元,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是新增项目。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3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16.3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 23.0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400.3万元,年初预算为 359.09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
(二)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116.01 万元,年初预算 125.3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有退休人员病故。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23.06万元,年初预算数26.6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6%。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14.7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14.7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458.52万元增加356.24 万元,增长77.6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6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0 万元。其中: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公务用车因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全州县民政局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10 万元,平均每辆 3.33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2.67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 33 批次, 271 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0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 万元,增长 3.0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7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2 万元,(增长)下降 0.7 %。“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32万元,比2016年减少18.54 万元,下降4.5%。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人员减增有变动,相应的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减少,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都是特种专业用车 。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全州县民政局对彩票公益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项目资金共计 56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通过自我评价,使项目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