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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对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全州县卫计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26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卫计局本级,设13个内设机构:政秘股、人事监察股、规划信息考核股、财务股(含乡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法制监督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中医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科教宣传股
参公单位1个,即全州县卫生监督所。
3.全额拨款单位21个,全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州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全州镇卫生院、全州镇洗马塘卫生院、永岁乡卫生院、黄沙河镇中心卫生院、庙头镇卫生院、文桥镇中心卫生院、大西江镇卫生院、龙水镇中心卫生院、才湾镇卫生院、绍水镇中心卫生院、咸水乡卫生院、凤凰乡卫生院、蕉江乡卫生院、安和乡卫生院、石塘镇中心卫生院、两河乡卫生院、枧塘乡卫生院、东山乡卫生院、白宝乡卫生院等19个乡镇卫生院。
4.差额拨款单位3个,全州县妇幼保健院、全州县人民医院、全州县中医医院。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58353.0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82146.71万元相比,增加减少23793.64万元,万元,降低28.96%。
财政拨款收入19576.84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51026.12万元减小31449.28万元。主要是1.2017年部门决算汇总统计时全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已归为全州县人社局,2016年全州县新型农村合作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收入为28656.44万元;2.2017年6月,局本级的退休人员工资已归人社局发放,财政拨款收入行政运行减少101.97万元;3.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款项2017年较2016年减少了504.36万元,主要是2016年的基建项目专项资金较多;4.2016年城乡社区支出为1346.57万元,2017年未有该项目资金。
2.事业收入38179.3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其中县医院及中医院事业收入为27187.87万元,19个乡镇卫生院为4385.19万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1188.32万元,妇幼保健院为5417.92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588.3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05.92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1675.04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57694.69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 82155.29万元减少24460.6万元,下降29.77%。具体支出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7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5.31万元增加129.4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非财政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后补助金额。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470.57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6年决算数80628.1万元减少23157.5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小了全州县新型农村合作管理中心资金。
4.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65.31万元,主要用于全州县新型农村合作管理中心项目资金。
5.结余分配1087.4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1675.0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结转和结余。
7.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1346.57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79.3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9.3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全州县人民医院节能改造项目资金。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卫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6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2.62万元,项目支出6643.24万元。
1.行政运行646.8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748.79减少101.97万元,下降13.62%。
2.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33.42万元,主要用全州县卫计系统24个二层机构单位的人员经费及相关公用经费。
3.事业运行150.7万元,主要用于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77.18万元,下降64.78%。
4.行政单位医疗34.44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16.89万元增加17.55万元,增长103.9%。
5.事业单位医疗57.24万元,是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53.95万元增加3.29万元,增长6.1%。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22.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5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5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6317.65万元,年初预算为5582.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招录了一批人员和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2941.74万元,年初预算2053.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追加新进人员公积金。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1563.23万元,年初预算数165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4%。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卫计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3.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3.33万元。其中: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3.3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公务用车因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全州县卫计系统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3.33万元,平均每辆2.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96.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70批次,8730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1.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94万元,下降5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57万元,下降12 %。“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万元,比2016年增加3.77万元,增长7.32%。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应急机要通信车、老干部工作用车。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全州县卫计系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项目资金共计191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0.63%。通过自我评价,使项目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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