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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全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1、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县、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
4、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5、负责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6、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推动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负责指导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办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主要依法查处本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样抽检任务,承担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协调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的检验检测,为食品药品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全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3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中内设股室有: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餐饮监管股、药品流通监管股、药品生产和医疗器械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站)、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食品药品信息监测和投诉举报受理股、财务股。
2、参公事业单位 1个,即:全州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全州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599.7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1344.24万元相比,增加255.49万元,增长19%。
财政拨款收入1599.73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1344.24万元增加255.4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及经费、增加了项目经费。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599.7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 1344.24万元增加255.49万元,增长19%。具体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2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721.94万元增加188.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20.29万元减少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离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社会保障局发放。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17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较2016年决算数40.05万元增加13.12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44.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20.83万元增加23.35万元。
5、食品安全事务和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689.59万元,是按照单位职能职责,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事务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7.29万元,增长10.81%。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14万元,项目支出689.59万元。
1.行政运行867.9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2.45万元,增长26.61%。
2.行政单位医疗15.46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5.24%。
3.事业单位医疗26.75万元,是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98万元,增长22.87%。
4.食品安全事务和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689.59万元,是按照单位职能职责,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事务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7.29万元,增长10.81%。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8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636.14万元,年初预算为691.8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减少人员调动的人员工资。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88.12万元,年初预算61.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追加了抚恤金等生活补助。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169.83万元,年初预算数102.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主要是2017年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为16.05万元。年初无预算,是临时工作需要的设备购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03万元。其中: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执法活动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全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03万元,平均每辆3.34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80批次,1500人次。
(三)“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0.0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9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2.3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9万元,下降33.61%。“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88万元,比2016年增加155.45万元,增长510.84%。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18个乡镇所办公用房屋维修、开展各项业务及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全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车辆3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全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药及食安监管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项目资金共计228.1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4.17%。通过自我评价,使项目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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