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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11-26 11:53     来源:财政局     作者:全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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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及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监测,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全县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处理乡(镇)间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规费征收。

7、按管理权限审核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的技术推广;负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8、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9、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库、水电站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

12、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设施验收工作。

13、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辖区内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按分级管理规定,组织或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1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河长制工作,综合协调、调度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4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水利局。其中内设股室有:政秘股、人事股、计财股、水政水资源股、河长制工作股。

2、参公事业单位2个,即:全州县水政监察大队、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即:全州县农田水利管理站、全州县电力工程管理站、全州县防洪排涝工程管理站、全州县水利水电物资供应站、全州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全州县乡(镇)水利站、全州县石枧水利工程管理处、全州县五福水利工程管理处、全州县灌江水利工程管理处、全州县磨盘水利工程管理处、全州县源口水利工程管理处。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5393.4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18080.82万元相比,减少2687.34万元,降低14.86%。

1.财政拨款收入11039.45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13726.78万元减小2687.33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减少了。

2.年初结转和结余 4354.03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5393.4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3726.78万元增加1666.70万元,增长12.14%。具体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271.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单位养老金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91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6年决算数147.77万元增加12.14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14141.7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2177.96万元增加1963.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水质监测、防汛、人畜饮水及其他水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657.1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657.18万元,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55.5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401.05万元减少1245.5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1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8.19万元,项目支出11018.15万元。          (一)、基本支出包括:

1.行政运行3826.6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069.49万元,下降35%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100 %

3.行政单位医疗26.52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6.52万元,增长100%

5.事业单位医疗133.39万元,是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4.38万元,下降9.73%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抚恤人员的相关费用。

(二)、项目支出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46万元,是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灾后基础设施重建。较2016年增加267.46万元,增长100%。

2、节能环保支出657.18万元,是可再生能源的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较2016年增加657.18万元,增长100%。

3、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133.82万元,是中央与地方共同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县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较2016年1370.55万元增加了763.27万元,增长24.98%。

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22.81万元是我局水利设施的维修与养护资金,主要用于水利基础设施的维护与保养。较2016年增加15.82万元,增长226.32%。

5、水土保持支出1523.52万元是我县小流域治理方面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小流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林木种子的采购与种植等。较2016年增加431.5万元,增长39.51%。

6、水质监测支出81.23万元是我县江河湖库的水质监测和治理方面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与其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较2016年增加73.46万元,增长945.43%。

7、防汛695.44万元,是中央与地方共同安排的防洪抢险资金,主要用于我县防洪抢险所需的专用设备采购、水毁工程修复等支出。较2016年增加349.99万元,增长101.31%。

8、农田水利支出2905.25万元,是中央与地方共同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县小型农田水利规划及其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面支出。较2016年增加1636.52万元,增长129.03%。

9、农村人畜饮水2029.64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基础设施的建设支出。较2016年增加2020.77万元,增长99.56%。

10其他水利支出701.8万元,是中央与地方共同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县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管护等方面所需的支出,较2016年减少1090.32万元,下降率60.84%。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9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0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2239.79万元,年初预算为2194.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招录了一批人员和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1556.17万元,年初预算  1307.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追加新进人员公积金。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202.23万元,年初预算数14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3%。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77.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77.14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和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305.24万元,下降77.5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94万元。其中: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9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公务用车因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94万元,平均每辆3.9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32批次,1280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1.9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11.0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4.94%,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64万元,下降31.59%。“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23万元,比2016年减少38.95万元,下降16.15%。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严格控制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及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取得了成效。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全州县人民政府财政局对全州县驿马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项目资金共计61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通过自我评价,使项目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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