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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扶贫开发计划。
2.根据区、市、县党委、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
4.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扶贫开发项目和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县贫困状况的调查,监测与统计。
5.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县直单位挂钩扶贫责任;负责县内外扶贫协作,组织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外资扶贫项目实施。
6.组织开展扶贫搬迁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扶贫信贷的计划,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7.承担全县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劳动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8.承担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9.负责全县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县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承担全县扶贫开发的有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10.深入老区调查研究,做好规划,提出加快革命老区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建设事业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老区建设。
11.负责管理与分配扶持老区的专项资金,审批和组织实施老区扶建项目,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和有关方面争取项目资金。
12.贯彻执行有关老区工作的各项政策,与老区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13.宣传老区,发扬老区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认真落实革命“五老”生活待遇,培养革命后代,努力提高老区人口素质。
14.有计划地扶持革命老区的生产建设。
15、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全州县扶贫办的汇总决算报表由3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其中内设股室有:办公室、项目股、财务室。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个,即:一个是全州县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另一个是全州县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6884.24685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8549.38万元相比,增加8334.866858万元,增长97.49 %。
1、财政拨款收入16884.246858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8549.38万元增加8334.866858万元。主要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投入的增加。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6884.24685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8549.38万元增加8334.866858万元,增长97.49%。具体支出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7194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6年决算数6.18万元增加0.19194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
2.农林水支出16877.62961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8388.19万元增加8489.43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3、城乡社区支出0.245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55.0167万元减少154.7714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84.001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74332万元,项目支出16752.727226万元。
1.行政运行124.902392万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4.270808万元,下降10.25%。
2.行政单位医疗6.37194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0.19194万元,下降3 %。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279.30525万元,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1897.26475万元,下降59.72%。
4、生产发展0.639万元,是用于生产发展。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89.861万元,下降99.29%。
5、其他扶贫支出15472.782976万元,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490.8376 万元,增长210.57%。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274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774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103.657792万元,年初预算为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增加了人员和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20.11654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追加新进人员公积金。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7.5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扶贫办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245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245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4.7714万元,下降99.8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2批次,150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60%。“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万元,比2016年增加 6万元,增长40%。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全州县财政局对扶贫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项目资金共计16752.9725万元。通过自我评价,使项目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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