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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城市建设监察管理
2、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
3、市政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全州县市容管理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6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1、参公事业单位 1 个,即:全州县市容管理局本级,内设3个股室:局秘财股、市政综合股、政策法规股。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个,即:全州县城建监察大队、全州县路灯管理所、全州县园林管理所、全州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22,195.6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4,428.14万元相比,增加17,767.48万元,增长401.2%。
财政拨款收入 22195.62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4270.48万元增加17,925.14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县城内新增基础设施建设17,112万元及运行经费增加。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2,195.6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 4,428.14万元增加17,767.48万元,增长401.2%。具体支出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万元,用于自然灾害灾后恢复,属一次性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09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6年决算数61.02万元增加12.07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及基数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14.9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95.37万元减少80.42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4.城乡社区支出21,879.5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4,249.48万元增加17,630.1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内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系统的人员经费支出及正常运行经费。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城基础设施建设。
5.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用于东门大桥检测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0.27万元增加19.73万元。
6.其他支出8万元,用于管道天然气项目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22万元减少14万元。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市容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8万元,项目支出19,876.6万元。
1.自然灾害重建补助200万元,主要用于洪灾后重建恢复市政公共设施。2016年度决算数无此项开支。
2.事业单位医疗73.10万元,是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2.08万元,增长20 %。
3.节能环保支出14.95 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工程余款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80.42万元,下降84 %。
4.行政运行1431.7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7.53万元,增长8%。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34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维修维护。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5 %。
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2.2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聘请人员经费、园林所专项经费及环卫专项经费等开支,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50.03万元,增长29%。
7.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7,233.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6,505.1万元,增长2267.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城基础设施建设。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89.7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721.59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5.1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67.33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环卫工作经费。
10.其他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用于东门大桥检测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0.27万元增加19.73万元。
11.其他支出8万元,用于管道天然气项目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22万元减少14万元,下降63.6%。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7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1,037.5万元,年初预算为1,114.9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做了预算,但由财政局统一支付结算。
(二)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389.55万元,年初预算366.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退休人员增加导致退休费增加。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77.4万元,年初预算数6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为0.35万元。年初无预算,是临时工作需要的设备购置支出,属政府采购电脑主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市容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14.2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14.23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县城路灯电费、垃圾处理工程贷款利息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765.77万元,下降4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24万元。其中: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公务用车因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全州县市容管理局系统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24万元,平均每辆1.5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76批次,609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3.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9.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1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16.6 %。“三公经费”支出整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维修费增加及公务接待人数增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8万元,比2016年减少39.41 万元,下降56%。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渣土办相关业务独立入账,及专项材料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全州县市容管理局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6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3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城管执法车、垃圾运输车、高空作业车及工具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全州县市容管理局对自然灾害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项目资金共计200万元,属一次性项目。通过自我评价,使项目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二十一、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二十二、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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