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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

2019-12-05 09:12     来源:全州县财政局     作者:全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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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中央、上级党委和县委部署的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县直机关的实际,对党的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机关所属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2、指导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3、指导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问题。

4、指导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县直机关两个文明建设。定期向县委汇报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

5、审批所属机关党组织的建立和换届工作,负责任期内机关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的考核和任免。

6、负责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的督促检查工作。审批直属党总支、支部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7、负责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8、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9、领导县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犯党纪问题。

10、领导和指导县直机关的民兵武装工作、抓好民兵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军事训练和征兵工作,提高国防后备力量。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全州县直属机关工委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02.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122.89万元相比,减少20.29万元,降低 16.51%。

1.财政拨款收入102.6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小20.29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减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02.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小20.29万元,下降16.51%。具体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5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25.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单位养老金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主要用于部门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直属机关工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万元。

1.行政运行79.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68万元,下降20.69%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3万元

3.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办公、印刷、差旅费、会议、培训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68万元,下降52.54%

4.行政单位医疗4.41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19.38%

5.社会保障和就业5.84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养老保险方面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68.78万元,年初预算为77.2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33.82万元,年初预算数1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5%。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公务用车因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全州县直属机关工委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批次,40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0.07万元,下降18.92%。“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2万元,比2017年增加15.98万元,增长89.57%。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无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应急机要通信车、老干部工作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全州县直属机关工委对业务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项目资金共计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通过自我评价,使项目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五、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