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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订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论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一)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十二)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十四)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对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部署,围绕“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培育群众健身项目品牌;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及残疾人体育等工作。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协调业余体校训练工作,支持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统筹规划教练员培训工作。培育和监管体育市场;协助体育彩票监管工作;拟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配合县民政部门对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指导和协调全县性体育社团的体育活动。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6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本级。其中内设股室有:办公室、财务股、公共文化艺术股、行政审批股、文化市场管理股、新闻出版管理股、文物股、广播电影电视宣传股、传媒机构和技术管理股、体育事业管理股。
2、参公事业单位1个,即:全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即:全州县图书馆、全州县文化馆、全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全州县文物管理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27354.29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3491.78万元相比,增加23862.51万元,增长683%。
1.财政拨款收入27354.29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万元增加23862.51万元。主要是湘江战役纪念馆建设。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27354.2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 万元增加23862.51万元,增长683%。具体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97.27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9497.2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05.8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3258.41万元增加13047.4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工作、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村级篮球场建设、广播电视网络无线覆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文物的保护工作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7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145.64万元减少8.7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动、退休,及缴款比例减少。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07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8年决算数59.31万元增加3.7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1297.11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万元增加1297.11万元,主要用于湘江战役纪念馆建设。
5.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 20.5 万元增加20.5 万元。
6.其他支出33.62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1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11万元,项目支出25654.56 万元。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468万元,主要用于湘江战役纪念馆建设。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468万元,增长100%。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8万元.
3.行政运行457.9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63.71万元,下降36.5%。
4.事业运行1174.16万元,主要用于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57.38万元,增长127.2%。
5.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7539.2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725.56万元,增长 82.65%.
6.文物管理和保护支出5592.0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584.08万元,增长 698%。
7.体育场馆支出500.85万元,主要用于场馆建设,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63万元,增长4.2%。
8.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支出45.3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85.6万元,下降80%。
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89.2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40.08万元,增长103%.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7万元,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77万元,下降6%.
11.行政单位医疗26.08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69万元,下降17.9%。
12.事业单位医疗36.99万元,是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45万元,增长34.3%。
1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97.1万元
14.住房公积金20.5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1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59.1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2.2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 134.8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 1022.28 万元,年初预算为1190.53 万元,决算数少于预算是因为人员调动减少了人员。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98.01 万元,年初预算 454.16万元,决算数少于预算是因为人员调动减少了人员。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134.84 万元,年初预算数 9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为1.28 万元。年初无预算,是临时工作需要的设备购置支出。
(五)其他支出2.7万元。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440.6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40.62 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10.2万元,增长134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2万元。其中: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7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公务用车因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4.72 万元,平均每辆4.72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8.23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共 321 批次,2496 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4.7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9.5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0.02万元,下降0.4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8.2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1.6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09 万元,下降18.32 %。“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0.5万元,比2018年增加9.05 万元,增长11.1 %。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1480.2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7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371.32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应急机要通信车、老干部工作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财政 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项目资金共计 330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 %。通过自我评价,使项目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图书馆经费:是反映图书馆的各项支出。
十五、艺术表演团体:我县原来的桂剧团现已改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反映的是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十六、群众文化:反映的是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
十七、文化市场管理:是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八、其他文化支出:是除文化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图书馆、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艺术表演场所、艺术表演团体、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创作与保护及文化市场管理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九、文物行政运行:反映文物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其他文物支出:是指文物保护、博物馆、历史名城与古迹之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体育场馆:是指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其他体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电影:是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电视:反映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二十五、广播: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二十六、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是除广播、电视、电影、新闻通信、出版发行、版权管理之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是除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之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九、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一、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十二、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反映在资助国产影片反映、城市影院、少数民族电影译制等之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