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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提高全县质量水平的发展计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质量兴县及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全县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协助管理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4、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实施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建立和管理全县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计量检测人员资质资格。
6、协助管理监督全县质量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质量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7、承担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非法生产点,查处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8、组织制定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科技、重大科研、技术引进和技术机构发展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内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9、承担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10、承办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全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全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 3 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监督股、综合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即:全州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全州县产品质量检验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433.96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312.50万元相比,增加121.46万元,增加38.88%。
1.财政拨款收入425.51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304.05万元增加121.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年初结转和结余8.4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425.51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 312.50万元相比,增加113.01万元,增加36.16%。具体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14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290.57万元增加40.5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0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8年决算数13.48万元增加6.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变动缴纳额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68.00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住房公积金支出6.87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76万元,项目支出76.75万元。
1.行政运行245.1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239.78万元增加5.41万元,增加2.26%。
2.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及市场监管执法支出85.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事务支出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较2018年度决算数50.79万元增加35.16万元,增加69.21%。
3.行政单位医疗19.50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13.48万元增加6.02万元,增加44.66%。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68.00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住房公积金支出6.87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1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337.77万元,年初预算为320.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招录了一批人员和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0.43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单位发放了遗嘱补贴。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10.56万元,年初预算数3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2%。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1批次,120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9.03%,比上年决算数1.67万元减少0.15万元,下降8.98%。“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5万元,比2018年19.60万元减少9.05万元,减少46.17%。减少原因主要是2019年局本级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减少,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全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全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产品质量抽查、计量强检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项目资金共计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19%。通过自我评价,使项目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市场监管执法:指为完成特定市场监管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指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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