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县直属机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3、指导县直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4、指导县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5、负责对县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指导督促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组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并向县委报告。
6、指导县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7、配合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属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县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向县委报送情况报告。
8、督促指导县直属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9、指导县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10、了解掌握县直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1、指导县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等。
12、协同县委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所属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县直机关党务干部。
13、领导和指导县直机关的民兵武装工作、抓好民兵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军事训练和征兵工作,提高国防后备力量。
1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全州县直属机关工委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20.7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102.6万元相比,增加18.1万元,增长17.6%。
1.财政拨款收入120.7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万元增加18.1万元。主要是:
(1)是在职、离休人员工资、社保资金、绩效考评奖金及离退人员生活补助的增加等;
(2)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各项任务增加。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20.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102.6万元增加18.1万元,增长17.6%。具体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79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万元增加16.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万元减少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8年决算数万元增加0.49万元,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直属机关工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万元。
1.行政运行84.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28万元,增长6.66%。
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基本支出。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3.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印刷、差旅费、会议、培训、举办活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52万元,增长197.96%。
4.行政单位医疗4.9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11.1%。
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4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养老保险方面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22.26%。
6.住房公积金2.49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75.98万元,年初预算为82.03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4.59万元,年初预算11.07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40.15万元,年初预算数2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3.1%。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直属机关工委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公务用车因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全州县直属机关工委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次,50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2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4.3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3.3 %。“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万元,比2018年增加6.28万元,增长18.57%。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全州县直属工委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应急机要通信车、老干部工作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全州县直属机关工委对业务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项目资金共计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通过自我评价,使项目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五、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十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