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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机构运行信息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全县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规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市委统战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统一管理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全面促进民族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研究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管理、更改民族成分工作。
7、统一管理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管理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台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县侨务工作决策部署,负责研究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全县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负责华侨回国定居的相关工作。协调和指导难侨安置点的工作,做好对国际援助项目的争取、组织实施、资金回收及督促检查等工作。
12、协助管理乡镇统战委员。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协助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度全州县统战部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委统战部。其中内设股室有:办公室、政策研究及信息股、民族宗教事务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股、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侨务工作股。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全州县非公经济服务中心是县委统战部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机构运行信息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702.3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181.23万元相比,增加521.1万元,增长287.54%。
1、财政拨款收入702.33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181.23万元增加521.1万元。主要是因为与民宗局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而且增加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60.5万元。
2、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702.3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81.23万元增加521.1万元,增长287.54%。具体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17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146.47万元增加140.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2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13.74万元增加17.3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4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0年决算数7.46万元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21年8-12月份医疗保险没交,放在2022年入帐。
4.农林水支出360.5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360.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10.47万元增加5.93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委统战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3万元,项目支出360.5万元。
1.行政运行287.1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146.48万元增加140.69万元,增长96.05%。
2.行政单位医疗7.14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4.29%。
3.住房公积金16.4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93万元,增长56.64%。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2万元,是帮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13.74增加17.38万元,增长126.49%。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0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210.08万元,年初预算为201.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招录了一批人员和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30.78万元,年初预算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追加新进人员公积金。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100.12万元,年初预算数2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17%。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为0.85万元。年初无预算,是临时工作需要的设备购置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委统战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30批次,1380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8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7万元,增长117.74 %。“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与民宗局合并,招待费增加;二是因区内外统战系统来我县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及招商引资等活动导致公务接待费用上升。我单位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97万元,比2020年49万元增加51.97万元,增长106.06%。增长原因主要是因为与民宗局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全州县委统战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全州县委统战部对公用经费、统战工作经费、少数民族专项发展经费三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共42.0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41%,主要用于开展统战日常工作和少数民族专项发展经费支出。通过自我评价,项目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较好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州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全州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州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五、其他民族事务支出: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宗教事务: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