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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4-01-31 13:55     来源:全州县财政局     作者:文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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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度全州县人民检察院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人民检察院。其中内设股室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派驻城关检察室、派驻石塘检察室、派驻黄沙河检察室

2、本院行政编制51人,编内在职人员50人,退休35人。

第二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47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2.1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6.17万元,下降6.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1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6.17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上划到市里,9月起由市里发放工资及四险两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47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472.1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6.17万元,下降6.7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298.35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63.5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工作行政运行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7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54.23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变动,退休工资总额增加。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4.3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纳总数额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6.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10.49万元。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1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6.17万元,下降6.73%。其中:基本支出702.12万元,项目支出769.98万元。

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

1.行政运行528.3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工作行政运行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65.24万元,减少40.87%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27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4.23万元,减少46.15%。

3.行政单位医疗费64.3万元,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52.37%

4.住房公积金46.18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49万元,下降18.51%

5. 其他检察支出532.64万元,用于检察办案支出,包括专项办案、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的支出。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4.34万元,增长13.74%

6.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37.34万元,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2021年度决算数增长237.34万元,增长100%。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1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638.84万元,年初预算为68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10.91万元,年初预算 176.4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52.36万元,年初预算数4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4%。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全州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万元,平均每辆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63批次,163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6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增减少34.29万元,降低39.57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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