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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检查监督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及抓好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禁毒工作、铁路护路工作、扫黑除恶工作、执法监督工作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档案文书、行政管理、财务、会务、保密、人事、后勤接待工作、拟定不定时期的政法、综合和维稳宣传计划,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对涉法网络舆情进行研判和引导;综合协调政法机关宣传工作有关事宜;负责领导同志相关指示、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统筹会议纪要、记录等工作。承担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调研和文稿服务工作,承担涉及政法工作综合性文稿事务。研究全县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承办综合协调全县政法部门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加强党的建设,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政法各部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执法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政法各部门执法情况,办理上级部门批转件,督办、协调案件,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来信。监督和支持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县综治督导室: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承担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全县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体系。协调推进全县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承办综治决策的督查落实和组织综治宣传活动;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县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推广综合治理工作经验,推动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指导协调推动全县“雪亮工程”等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承办见义勇为基金会、法学会的日常工作。
政治安全与维稳指导室:负责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县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定期综合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研究提出化解重大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意见和对策建设;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指导有关方面做好重要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全县安保维稳工作;组织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设。指导推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掌握全县社会稳定工作情况,负责指导协调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负责涉及社会稳定有关情况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报送。
反邪教协调室:指导辖区单位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负责有关处理邪教的协调、指导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经常性的排查摸底工作,准确把握“法轮功”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的违法活动动向和信息,及时反映报告防范处理邪教问题中的重要情况;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县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调查研究、分析研判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和工作平台的建设、运行、数据录入、监测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护路办:协调指导路地双方开展护路联防工作;负责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调查研究等事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公安、教育、铁路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县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管理网格化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科学划分和调整网格,推进“多网合一”,整合网格信息资源;做好网格化管理平台调度和信息维护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履行网格管理任务指派、指挥调度、反馈评价等职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网格员调整、管理、培训及绩效评估等工作,建立健全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网格化管理相关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报送为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提供数据服务;负责指导乡(镇)、村(社区)和各单位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政法委干部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人数为10名,全额事业13名,工勤编制2名。年末编内在职17人,其中行政在职8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年末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863.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3.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18万元,下降2.3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3.9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18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政府部门要过“紧日子”要求,财政拨付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该项资金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该项资金收入。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资金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资金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资金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资金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资金收入。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863.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63.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18万元,下降2.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792.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01.7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1.12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29.7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0.57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政府部门要过“紧日子”要求,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8.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64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2.2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0.2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2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增加。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18万元,下降2.39%。其中:基本支出434.20万元,项目支出429.79万元。
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5.15万元,支出决算为86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5.49万元,支出决算为20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42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17万元,支出决算为2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本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本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差异。主要用于:购买社会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调动。主要用于:购买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调动。主要用于:购买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13万元,支出决算为2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01万元,津贴补贴24.23万元,奖金36.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万元,住房公积金20.21万元,抚恤金14.88万元,生活补助1.1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7.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42万元,印刷费7.39万元,水费0.41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差旅费6.46万元,维修(护)费2.32万元,租赁费0.39万元,会议费4.77万元,培训费1.99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专用材料费161.12万元,委托业务费2.8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1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调动。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2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8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抚恤金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政府部门要过“紧日子”要求,规范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资金。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无此项资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资金。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本单位无此项资金。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本单位无此项资金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中国共产党全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政府部门要过“紧日子”要求,规范管理,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2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5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8.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08.62万元,增加98.88万元,增长91.03%。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本单位通过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取得了如下绩效:
(一)社会效益。社会综合治理稳定,创建平安会同,法治会同,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较好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二)生态效益。为保障社会经济全局和长期平稳发展起到保驾护航。
(三)经济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单位2023年度项目24个,项目支出总额429.79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我单位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控制,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均遵循《会计法》和相关财政法规。对单位重大财务收支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实行民主理财,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当前,各级财政对下拨的专项业务经费管理越来越严格,均需进行资金绩效评价,要求越来越高,专项业务经费要求专款专用,我委对专项资金的监管非常重视。具体做法一是严控支出。严格按照财经工作要求,控制好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二是继续厉行勤俭节约。单位所有公务活动不得铺张浪费,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财政所拨款项用到实处。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司法救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司法救助,促进了社会稳定。
3.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暂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