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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3年度桂林市全州县人民检察院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全州县人民检察院。其中内设股室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派驻城关检察室、派驻石塘检察室、派驻黄沙河检察室。
2、本院行政编制51人,编内在职人员50人,退休35人。
第二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608.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8.5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63.54万元,下降58.6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8.56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63.54万元,下降58.66%,主要原因:由于财物上划至市里,经费由市财政拨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608.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8.5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63.54万元,下降58.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512.0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工作行政运行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86.33万元,下降60.56%,主要原因是:由于财物上划至市里,由市财政拨付经费,县财政拨付以前年度结转经费及基础绩效。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73.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95万元,增长15.7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养老保险征缴基数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0.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4.18万元,下降84.26%,主要原因是:财物上划至市里,由市财政拨付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2.98万元,下降71.42%,主要原因是:财物上划至市里,由市财政拨付经费。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5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63.54万元,下降58.66%。其中:基本支出302.54万元,项目支出306.02万元。
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72万元,支出决算为60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02%。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2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支出有2022年结转指标。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检察业务开支等方面。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支出为2022年结转指标。主要用于:办案支出、司法救助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支出为2022年结转指标。主要用于:办案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6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财物上划,由市财政拨付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追加离休死亡抚恤。主要用于:离休死亡抚恤。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90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差异。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19万元,奖金42.54万元,绩效工资143.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2万元,住房公积金13.2万元,抚恤金23.72万元,生活补助23.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3万元,电费0.59万元,邮电费0.23万元,物业管理费1.99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福利费1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3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追加了人员经费公务员基础绩效奖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2年结转指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追加离休抚恤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全州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财物上划至市里,由市财政拨付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无此费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此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无此费用。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无此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财物上划至市里,由市财政拨付经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无此费用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全州县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财物上划至市里,由市财政拨付经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2.36万元,减少29.31万元,下降55.98%。主要原因是:财物上划至市里,由市财政拨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8.6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无项目支出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无项目支出
3.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