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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司法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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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州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全州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全州县司法局主要职能为:开展法制教育与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组织、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县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确保其有效实施。负责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公证、律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及全县各法律服务所工作,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等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司法局。其中内设股室15个:办公室、政工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政府法律事务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股、装备财务保障股、科技信息股;乡镇司法所18个。
第二部分: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694.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4.0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1.62万元,下降7.7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4.0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1.62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694.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94.0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1.62万元,下降7.7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1291.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开支及人员经费,其中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2.55万元,下降14.13%,主要原因是:日常开支及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3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73万元,增长33.07%,主要原因是: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72.0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93.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02万元,增长11.93%,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及新进人员公积金支出。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4.0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1.62万元,下降7.71%。其中:基本支出1636.26万元,项目支出57.83万元。
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6.49万元,支出决算为169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6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工资的发放,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按县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社区矫正聘请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费用各项开支减少。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补助。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59.40万元,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社区矫正工作的聘用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聘用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4.59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村级人民调解员补助,司法所建设等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村级人民调解员补助,司法所建设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8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无差异。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5.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无差异。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65万元,支出决算为4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规定补给单位退休老人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有列支。主要用于: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和经济补偿,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没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等项目。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0.48万元,支出决算为7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跟年初预算无差异。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医疗保险费用与年初预算无差异。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医疗保险费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3.98万元,支出决算为9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与年初预算无差异。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6.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0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1.23万元,伙食补助费6.94万元,绩效工资286.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万元,住房公积金93.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42万元,抚恤金52.43万元,生活补助17.1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4万元,印刷费24.37万元,水费0.97万元,电费3.92万元,邮电费3.75万元,差旅费14.77万元,维修(护)费80.26万元,租赁费0.2万元,会议费0.96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3.59万元,劳务费1.19万元,工会经费6.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3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正常晋级的人员工资增加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5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全州县司法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33.22%,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公务接待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全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70万元。原因是:车辆燃油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车船税、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车辆燃油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车船税、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全州县司法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40万元,平均每辆车0.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38.7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5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84.40万元,减少452.79万元,下降66.16%。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主要是2023年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经费较去年减少,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年初预算为1726.49万元,支出决算为169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1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本部门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资金从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各项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责成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7个,项目支出总额373.0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5个,本级项目支出276.1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个,对下转移支付96.86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71.5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9.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8.59%;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5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41%;5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算大,覆盖面不太广;二是法律援助力度稍弱。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扩大范围;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棉纺厂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1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预算的全部以及执行完全部预算。自评未发现问题。
3.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没有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