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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团委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全州县团委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
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全州县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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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
(一)机构设置 |
1、行政单位1个,即:共青团全州县委员会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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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职能 |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县青联、青企协、少先队工作,并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规定,对青年工作、学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三)参与贯彻实施青少年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事务。 (四)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多种活动。 (五)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带领导青年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贡献。通过开展先进青年集体创建活动、青年社会实践活动和为民服务活动,履行共青团组织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神圣职责。 (七)维护青年利益,做好全县青年对外交流,负责全县青年的对外宣传。 (八)负责县直共青团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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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构成 |
行政编制__5_人,工勤编制__0_人。在职人数_5___人,离休__0_人,退休_0__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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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总体情况 |
2017年收入预算44.24万元,同比增加8.23万元,增长18.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4.24万元,同比增加8.23万元,增长18.6%。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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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总体情况 |
2017年支出预算4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69%,同比增加9.52万元,增长24.26%;项目支出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3%,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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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
(一)因公出国出境 |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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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接待 |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7万元,减少0.42万元,下降37.5%。下降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经费用途:接待各地来我委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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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用车 |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1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20%。下降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八项规定俭节约。经费用途:主要用于我委租赁公务用车的运行、维修维护等支出。 |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
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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