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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扶贫开发计划。
2、根据区、市、县党委、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
4、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扶贫开发项目和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县贫困状况的调查,监测与统计。
5、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县直单位挂钩扶贫责任;负责县内外扶贫协作,组织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外资扶贫项目实施。
6、组织开展扶贫搬迁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扶贫信贷的计划,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7、承担全县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劳动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8、承担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9、负责全县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县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承担全县扶贫开发的有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10、深入老区调查研究,做好规划,提出加快革命老区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建设事业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老区建设。
11、负责管理与分配扶持老区的专项资金,审批和组织实施老区扶建项目,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和有关方面争取项目资金。
12、贯彻执行有关老区工作的各项政策,与老区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13、宣传老区,发扬老区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认真落实革命“五老”生活待遇,培养革命后代,努力提高老区人口素质。
14、有计划地扶持革命老区的生产建设。
15、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全州县扶贫办下设两个二层机构,一个是全州县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另一个是全州县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全州县扶贫办7个行政编制,1个工勤编制,在职人员9人,全州县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3个编制,在职人员3人,全州县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8个编制,在职人员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科学的制定减贫摘帽计划,确保脱贫质量。
2.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力度,完善脱贫攻坚人才队伍建设。
(1)、改进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运行机制
(2)、健全各乡镇扶贫工作站人员配备
(3)、进一步落实调整好“第一书记”、工作分队长、工作队员等驻村队员
(4)、继续开展脱贫业务阶段性培训
3.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拓宽产业经营销售渠道,确保产业发展成为贫困户真正的造血干细胞
5. 继续增加财政对脱贫攻坚工作支持力度,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227.79万元,同比增加262.4万元,增长8.8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27.7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62.4万元,增长8.85 %.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1.人员的增加;2.加大了对项目的投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227.79万元,同比增加262.4万元,增长8.85%。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07.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同比增加65.2万元,增长45.7 %;项目支出预算30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5%,同比增加197.2万元,增长6.9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3.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同比增加8.13万元,增长54%;
(2)医疗卫生9.8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3%,同比增加3.45万元,增长54%;
(3)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3%,同比增加8.62万元,增长164 %。
(4)农林水支出3180.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5%,同比增加242.19万元,增长8.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07.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同比增加65.2万元,增长45.7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7.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同比增加67.18万元,增长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同比增加7.65万元,增长6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同比减少9.64万元,下降31.3 %。
(2)项目支出预算30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同比增加197.2万元,增长6.9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97%,同比增加13万元,增长12%;
资本支出预算29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6%。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227.79万元,同比增加262.4万元,增长8.8%。其中:基本支出20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4%,同比增加65.2万元,增长45.7%;项目支出3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同比增加197.2万元,增长7%。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318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8%,同比增加242.19万元,增长8%。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事业运行160.97万元,同比增加44.99万元,增长3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71%,同比增加8.13万元,增长54%。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2万元,同比增加8.13 万元,增长5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3%,同比增加3.45万元,增长35%。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9.82万元,同比增加3.45万元,增长3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4 %,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13.87万元,同比增加8.62万元,增长16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0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同比增加91.81万元,增长7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7.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同比增加88.55万元,增长1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6%,同比增加7.65万元,增长3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6%,同比减少4.39万元,下降17%。
(2)项目支出预算3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同比增加197.2万元,增长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同比增加13万元,增长12%。
资本性支出预算29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6%,同比增加184.2万元,增长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12万元,增加0.9万元,增长8.1%。(若无变化,则写“与去年一致”)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增加0.9万元,增长42%。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9.34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1.56万元、印刷费0.64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1.12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差旅费4.4万元、维修(护)费0.32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 509.793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501.1 万元,固定资产8.6932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事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六、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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