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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及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监测,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处理乡(镇)间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规费征收。
(七)按管理权限审核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的技术推广;负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八)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九)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库、水电站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设施验收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辖区内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按分级管理规定,组织或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河长制工作,综合协调、调度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2018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14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水利局。其中内设股室有:政秘股、人事股、计财股、水政水资源股、河长制工作股。
2、参公事业单位2个,即:全州县水政监察大队、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即:全州县农田水利管理站、全州县电力工程管理站、全州县防洪排涝工程管理站、全州县水利水电物资供应站、全州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全州县乡(镇)水利站、全州县石枧水利工程管理处、全州县五福水利工程管理处、全州县灌江水利工程管理处、全州县磨盘水利工程管理处、全州县源口水利工程管理处。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全州县水利局部门编制人数为336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28 人,全额事业306人,工勤编制2人。
编内在职336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28 人,全额事业在职306人,工勤在职2人。退休人员27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全县防灾减灾工作。
2、水利投资持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
3、全力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如期完成节点目标任务。
4、民生水利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1)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建设。
(2)积极开展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建设。
(3)切实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
(4)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5)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改扩建。
(6)持续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建设。
(7)做好冬春水利建设。
5、水利改革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1)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3)深化水利改革。
6、水利行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7、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9、强化质量监管,加大质量“六检”制,确保安全生产建设。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874.73万元,同比减少354.25万元,下降8.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4.7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减少354.25万元,下降8.38%。
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1、2018年社保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未纳入本部门预算拨款。2、本年无项目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874.73万元,同比减少354.25万元,下降8.3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74.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176.77万元,下降4.36%;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177.19万元,下降1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361.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2%,同比减少26.57万元,下降6.86%;
(2)医疗卫生153.4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96%,同比减少11.3万元,下降6.86%;
(3)农林水支出3143.7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1.13%,同比减少397.29万元,下降11.22%;
(4)住房保障支出216.5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59%,同比增加80.91万元,增长 59.6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874.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176.77万元,下降 4.3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44.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25%,同比增加49.70万元,增长1.9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6.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80%,同比增加37.33万元,增长25.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44.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95%,同比减少263.80万元,下降20.17%。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177.49万元,下降10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7.49万元,下降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120万元,下降100%;
其他资本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0减少50万元,下降100 %
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1、2018年社保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未纳入本部门预算支出。2、本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74.73万元,同比减少354.25万元,下降8.38%。其中:基本支出387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76.77万元,下降4.36%;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177.49万元,下降100%。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0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2%,同比减少 26.57万元,下降6.86%。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1.02万元,同比减少26.57万元,下降6.8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4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96%,同比减少11.3万元,下降6.86%。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39.32万元,同比增加12.80万元,增长48.2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114.12万元,同比减少24.09万元,下降17.4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3143.7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1.13%,同比减少397.29万元,下降11.22%。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水利)3143.7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1.13%,同比减少397.29万元,下降11.2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16.5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59%,同比增加80.91万元,增长59.64%。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216.5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59%,同比增加80.91万元,增长59.6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87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76.77万元,下降4.3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44.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25%,同比增加49.70万元,增长1.9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6.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80%,同比增加37.33万元,增长25.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44.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95%,同比减少263.80万元,下降20.17%。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177.49万元,下降10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7.49万元,下降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120万元,下降100%;
其他资本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0减少50万元,下降1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11.62万元,减少0.25万元,下降2.1%。与去年比较变化不大,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1.62万元,减少0.25万元,下降2.1%。与去年比较变化不大。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比较变化不大。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86.11万元,增加37.33万元,增长25.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统一规定公用经费定额增加。具体包括办公费20.25万元、印刷费6.61万元、水费5.01万元、电费16.23万元、邮电费7.95万元、差旅费58.34万元、维修(护)费4.34万元、会议费4.9万元、培训费3.36万元、公务接待费11.62万元、工会经费18.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6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798.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5.21万元,固定资产323.07万元,无形资产120.26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费(项):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用于水利方面的基本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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