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区、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县的价格政策规定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区、市下达我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的建议,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3、按照国家、区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全县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全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4、负责县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并督导检查全县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5、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 发布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6、负责全县价格认证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7、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欺诈、歧视、牟取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促进和支持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8、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核定和监管。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2018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2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物价局。其中内设股室有: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
2、二层单位1个,即:全州县物价检查所(挂价格认证中心、农产品成本调查队牌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1、全州县物价局部门编制人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
编内在职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人员16人。
2、全州县物价检查所部门编制人数为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2人。
编内在职9人,其中:行政在职7 人,工勤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人员5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2、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3、做好价格服务工作: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78.76万元,同比减少25.34万元,下降12.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7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减少25.34万元,下降12.42 %。
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78.76万元,同比减少25.34万元,下降12.42%。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4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22%,同比减少29.34万元,下降16.48%;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78%,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5.3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88%,同比减少22.45万元,下降12.38%;
(2)社会保障和就业9.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同比减少3.01万元,下降23.46%;
(3)医疗卫生4.1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34%,同比减少1.28万元,下降23.49%;
(4)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28%,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31.1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4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22%,同比减少29.34 万元,下降 16.4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3.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12%,同比减少15.4万元,下降17.41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5%,同比减少1.55万元,下降12.1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4.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3.34%,同比减少12.39万元,下降16.13%。
(2)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78%,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5.3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4 万元,增长15.39%;
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工资、津补贴、其他福利、公用经费等开支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8.76万元,同比减少25.34万元,下降12.42%。其中:基本支出14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3.22%,同比减少29.34万元,下降16.48 %;项目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78%,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5.39%。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58.8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88%,同比减少22.45万元,下降12.38%。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128.88万元,同比减少26.45万元,下降17.0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30万元,同比增加4 万元,增长15.39%,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围绕单位主要任务开展的各项工作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5%,同比减少3.01万元,下降23.46%。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2万元,同比减少3.01万元,下降23.4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34%,同比减少1.28万元,下降23.49%。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4.17万元,同比减少1.28万元,下降23.49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28%,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31.18 %。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5.89万元,同比减少1.28万元,下降23.4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4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3.22%,同比减少29.34万元,下降16.4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3.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12%,同比减少15.4万元,下降17.41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5%,同比减少1.55万元,下降12.1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4.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3.34%,同比减少12.39万元,下降16.13%。
(2)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78%,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5.39 %,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34%,同比减少12.39万元,增长16.1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2.3万元,减少3.3万元,下降58.9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无预算安排,同比减少100%,只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公车已取消。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1.23万元,减少1.55万元,下降12.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具体包括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26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44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差旅费0.75万元、维修(护)费0.15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工会经费0.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8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37.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7.88万元。
本部门无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十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的那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固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