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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对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所属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2、领导县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3、指导县直机关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4、负责县直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
5、领导县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2018年我委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 1 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 1 个,即:全州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全州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编制人数为 8 人,其中:行政编制8 人。
编内在职 8 人,其中:行政在职8 人。离退休人员 2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2 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对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所属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2、领导县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3、指导县直机关的兵役登记、民兵整顿、征兵工作、民兵应急分队训练工作。
4、负责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作、发展党员、党员培训等工作。
5、领导县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15.35万元,同比减少11.9 万元,下降9.3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5.3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 100 %,同比减少11.9万元,下降9.35%
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干部调整人数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 115.35万元,同比减少11.9 万元,下降9.35 %。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 100.3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 %,同比减少15.4 万元,下降 13.3 %;项目支出预算1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 %,同比增加3.5 万元,增长30.4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4.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1.78 %,同比减少10.07 万元,下降9.65 %;
(2)社会保障和就业10.3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 %, 同比减少2.5 万元,下降19.41 %;
(3)医疗卫生 4.4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 3.82%,同比减少1.06 万元,下降19.38 %;
(4)住房保障支出 6.23 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 5.4 %, 同比增加1.72 万元, 增长38.14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00.3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7 %,同比减少 15.4万元,下降1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7.26万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77 %, 同比减少15.82 万元,下降17.96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2.23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 %,同比减少0.76 万元,下降5.85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87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 %,同比减少3.81 万元,下降25.95 %。
(2)项目支出预算 1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3 %,同比增加3.5 万元,增长30.43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 同比增加3.5 万元 ,增长30.43%;
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干部调整人数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5.35 万元,同比减少 11.9万元,下降9.35 %。其中:基本支出 100.3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87 %,同比减少15.4 万元,下降13.3 %;项目支出 1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 %,同比增加3.5 万元,增长30.43 %。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 94.33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81.78 %,同比减少10.07 万元,下降9.65 %。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事业运行) 79.33 万元,同比减少13.57 万元,下降14.61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万元,同比增加3.5万元,增长30.43 %,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8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9 %, 同比减少2.5 万元,下降 19.41%。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8 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下降19.41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41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2 %,同比减少1.06 万元,下降19.38 %。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4.41 万元,同比减少1.06 万元,下降19.38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23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4 %,同比增加1.72万元,增长38.14 %。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 6.23 万元,同比增加1.72 万元,增长38.14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100.3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87 %,同比减少15.4 万元,下降13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77.26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7 %,同比减少15.82 万元,下降17.96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2.23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2 %,同比减少0.76 万元,下降5.85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10.87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 %,同比减少3.81 万元,下降25.95 %。
(2)项目支出预算 1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3 %,同比增加3.5 万元,增长30.43 %,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同比增加3.5 万元,增长30.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 0.4 万元,减少0.1 万元,下降2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 0.4 万元,减少0.1 万元,下降20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 0万元,同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 12.23 万元,减少0.76 万元,下降5.8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单位干部调整人数的减少。具体包括办公费0.62 万元、印刷费0.26 万元、水费 0.14万元、电费0.45 万元、邮电费 0.29 万元、差旅费 1.76 万元、维修(护)费 0.13 万元、会议费0.24 万元、培训费0.08 万元、公务接待费 0.4 万元、工会经费 0.52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7.2 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14 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 7.567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 万元,固定资产7.5678万元,在建工程 0 万元,无形资产0 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 0 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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