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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全州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宣传和体育运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统筹规划我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及布局,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批与管理由区、市政府公布下放给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的各类行政事项。
3、组织举办全县性和重大文体活动和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全县重点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有关产品的鉴定。
4、负责检查指导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弘扬民族文化,创作艺术精品;开展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活动,推动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
5、负责对全县的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项目的行政审批工作;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履行文化行政执法督察职责,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运动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对从事演艺、出版活动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6、负责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工作人才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队伍建设。
7、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负责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的监督与管理。
9、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的审核管理;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10、负责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大屏幕管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工作和广播电视发射台站的安全播出与管理。
11、负责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的统计工作;统筹安排和使用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经费。
12、负责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
14、负责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15、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事业,领导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文物管理所、县电影公司、县演出公司,对其业务开展和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6、领导县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2018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6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局本级设__10_个股室:局办公室、财务股、公共文化艺术股、行政审批股、文化市场管理股、新闻出版管理股、文物股、广播电影电视宣传股、传媒机构和技术管理股、体育事业管理股。
2、局下属二层机构有:参公事业单位1个:为全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为全州县文化馆、全州县图书馆、全州县文物管理所、全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1.全州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本级(行政单位)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公编制15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7人
编内在职51人。其中:行政在职11人,参公在职11人,工勤在职1人;全额事业在职28人
退休人员55人。其中:退休人员55人;
2.全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1人。其中:参公编制11人;
编内在职8人。其中:参公在职7人;全额事业在职1人
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人员1人;
3.全州县文化馆(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8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3人;
编内在职13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13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
4.全州县图书馆(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0人;
编内在职9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9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
5.全州县文物管理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6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6人;
编内在职9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9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6.全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0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30人;
编内在职24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24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9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做好我县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坚持“导向高于一切”,牢把正确舆论导向关,在抓好重大主题宣传的同时,精办栏目、节目,加强外宣工作,着力提升广电形象。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发展经济的举措,与群众的呼声、愿望相结合,使全州新闻更加具有可看性、有乡土气息。重视设备投入,提高节目技术质量。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县电视台采、编、播设备更新改造,提高县广播电视技术水平。
(二)强化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的职责,大力宣传广播电视法规,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天线和私自接收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等违法行为。加强户户通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管理。构建广播电影电视安全运行保障体系,严防邪教组织对广播电视的破坏,全力做好安全播出、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加强电影发行、放映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继续认真抓好群众文化、体育工作,特别是农村的群众文化、体育工作,继续推进和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学校文化的扶持和指导,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四)完成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2018年,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重点对扶贫村进行倾斜。
(五)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文化活动,鼓励创作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
(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县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非遗项目进行搜集、整理、材料上报,并争取入选明年初桂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单。
(七)进一步抓好我县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努力提高体育竞技水平。举办更多赛事,提高全州的知名度。
(八)继续抓好戏曲、电影进校园活动,活跃城乡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积极配合全县中心工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组织专题文艺演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技宣传,使专业剧团演出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再上新的台阶。
(九)继续抓好文物的开发和利用工作。建立完善野外文物保护协调机制,做到设岗定员,责任到人;依法行政,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破坏文物犯罪活动。
(十)继续抓好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加大处罚力度,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净化文化体育市场,确保文化市场的繁荣健康发展。
(十一)深入推进 “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全面落实、有效清理、收缴非法出版物、盗版音像制品,规范出版物市场,提升我县保护知识产权的城市形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 2082.71 万元,同比减少257.25 万元,下降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82.71 万元,占收入总预算 100 %,同比减少257.25 万元,下降11 %;
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1.人员的减少。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结转了追加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配套资金181万。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 2082.71 万元,同比减少257.25 万元,下降11 %。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 1511.9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2 %,同比增加8.15 万元,增长0.5 %;项目支出预算 570.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 %,同比减少265.4 万元,下降 3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803.7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7 %,同比减少329.58 万元,下降15 %;
(2)社会保障和就业 137.7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同比增加33.22 万元,增长31 %;
(3)医疗卫生 58.55 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 3 %,同比增加2.56 万元,增长4 %;
(4)住房保障支出 82.66 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 3 %,同比增加36.55 万元,增长79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1511.9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 %,同比增加8.15 万元,增长0.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984.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同比增加98.77 万元,增长11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87.18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 %,同比增加18.83 万元,增长27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440.5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9 %,同比增加109.45 万元,增长20 %。
(2)项目支出预算 570.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7 %,同比减少265.4 万元,下降31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81.8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 14%,同比增加53.2 万元,下降 186 %;
资本支出预算 488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85 %,同比增加8 万元,增长1 %
对企业补助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17 %,与去年持平。
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1.人员的减少。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结转了追加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配套资金181万。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082.71 万元,同比减少 257.25万元,下降11 %。其中:基本支出 1511.9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72 %,同比增加8.15 万元,增长0.5 %;项目支出 570.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 %,同比减少265.4 万元,下降31 %。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03.7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86 %,同比减少 329.58万元,下降15 %。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文化)596.77万元,同比减少50.36万元,下降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图书馆支出125.97万元,同比增加4.4万元,增长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图书馆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图书的购置,信息网络更新支出。
群众文化支出157.61万元,同比增加2.01万元,增长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文化馆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化市场管理支出84.2万元,同比减少3.53万元,下降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扫黄打非文化稽查专项工作支出。
其他文化支出524.6万元,同比减少94.8万元,减少15%,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及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支出。
其他文物支出61.91万元,同比增加1.46万元,增加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文物所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艺术表演团体支出236.67万元,同比减少16.71万元,下降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非遗中心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电视支出1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100%,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乡镇台站无线覆盖建设项目支出。
电影支出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农村电影放映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7.77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6 %,同比增加33.22 万元,增长31 %。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7.77 万元,同比增加 33.22万元,增长(下降) 31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5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 %,同比增加2.56 万元,增长4 %。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 27.34 万元,同比减少0 .71万元,下降3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 31.21 万元,同比持平。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82.66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 %,同比增加36.55 万元,增长79 %。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 82.66 万元,同比增加36.55 万元,增长79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1511.9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2 %,同比增加8.15 万元,增长0.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984.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5 %,同比增加95.77 万元,增长1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87.18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 %,同比增加18.83 万元,增长27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440.5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9 %,同比减少109.45 万元,下降20 %。
(2)项目支出预算 570.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7 %,同比减少265.4 万元,下降31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81.8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 %,同比增加53.2 万元,增长186 %。
资本性支出预算 488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85 %,同比增加8 万元,增长1.6 %。
对企业补助1万元,同比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 19 万元, 与去年一致。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 19 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同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 87.18 万元,增加18.83 万元,增长2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定额的增加。具体包括办公费 7.71 万元、印刷费 2.76 万元、水费1.89 万元、电费 5.81 万元、邮电费 3.2 万元、差旅费 21.86 万元、维修(护)费 1.59 万元、会议费 2.36 万元、培训费1.15 万元、公务接待费 4.66 万元、工会经费 6.89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5.56 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6 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 3031.1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30.11 万元,固定资产901.07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 0 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行政运行(文化):反映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电视:反映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十六、电影: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文化市场管理: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八、图书馆: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十九、艺术表演团体: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艺术表演团体等支出。
二十、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二十一、其他文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文物: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其他文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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