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㈠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㈡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审计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㈢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査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
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县政府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政府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7.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和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9.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投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㈤按规定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㈥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㈦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㈧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㈨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审计局。其中内设股室有:政秘股、财政金融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经贸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法规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全州县审计局部门编制人数为28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26人,工勤编制2人。
编内在职22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20人,工勤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㈠继续开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持续跟踪审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方面,及时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及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
㈡继续开展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继续深化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重点专项资金等审计,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重点专项资金绩效,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揭示和反映有关部门在债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㈢继续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继按照中央更有力、更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各项工作的要求,持续组织扶贫政策跟踪审计,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同时,规范和加强“三农”资金管理及审计,加大对农林水、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等情况。
㈣继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紧紧围绕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经济工作中取得的绩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应负的相关责任。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㈠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538.97万元,同比增加13.27万元,增长2.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8.6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1.39%,同比减少87.03万元,下降16.56%;政府性基金拨款100.3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8.61%,同比增加100.30万元,增长100%。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加大了对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的审计投入。
㈡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538.97万元,同比增加13.27万元,增长2.5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0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82%,同比增加11.17万元,增长2.81%;项目支出预算13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18%,同比增加
2.10万元,增长1.6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34%,同比减少
177.90万元,下降39.13%;
(2)社会保障和就业125.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35%,同比增加
90.75万元,增长72.11%;
(3)医疗卫生16.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1%,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10.87%;
(4)城乡社区事务10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61%,同比增加100.30万元,增长100%;
(5)住房保障支出19.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9%,同比减少1.70万元,下降8.0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0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82%,同比增加11.17万元,增长2.8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2.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68%,同比增加11.30万元,增长4.3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3%,同比减少3.07万元,下降7.8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0.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49%,同比增加2.93万元,增长3.02%。
(2)项目支出预算13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18%,同比减少2.10万元,增长1.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0.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2.10万元,增长1.64%;
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提高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38.67万元,同比减少87.03万元,下降
16.56%。其中:基本支出40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16%,同比增加11.17万元,增长2.81%;项目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84%,同比减少98.20万元,下降76.60%。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27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3.08%,同比减少177.90万元,下降39.13%。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246.72万元,同比减少79.70万元,下降24.4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30.00万元,同比减少98.20万元,下降76.6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8.69%,同比增加90.75万元,增长258.55%。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0万元,同比增加4.30万元,增长12.2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86.45万元,同比增加86.45万元,增长10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2%,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12.20%。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16.74万元,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12.2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41%,同比1.70万元,下降8.07%。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19.36万元,同比减少1.70万元,下降8.07%,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0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16%,同比增加11.17万元,增长2.8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2.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68%,同比增加11.30万元,增长4.3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3%,同比减少3.07万元,下降7.8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0.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49%,同比增加2.93万元,增长3.02%。
(2)项目支出预算13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18%,同比减少2.10万元,增长1.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0.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2.10万元,增长1.64%;
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00.30万元,同比增加100.30万元,增长100%,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一类,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100.3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
100.3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4.38万元,减少11.62万元,下降72.6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4.38万元,减少11.62万元,下降72.63%。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同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36.10万元,减少0.70万元,下降0.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具体包括办公费1.96万元、印刷费0.85万元、水费0.51万元、电费1.45万元、邮电费0.97万元、差旅费5.75万元、维修(护)费0.51万元、会议费0.69万元、培训费0.46万元、公务接待费1.38万元、工会经费3.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8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0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5.32万元,固定资产83.52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16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00%。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行政运行费(审计事务):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