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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起草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
4、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参与震灾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
6、承担本行政区域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7、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研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8、承担同级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具体如下:
参公事业单位1,即:全州县地震局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全州县地震局部门编制人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6人,全额事业0人,工勤编制0人。
编内在职5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5人,全额事业在职0人,工勤在职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现有的全州县地震台、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绍水、安和、东山和庙头四个基本站等地震台站的管理维护;
2、开展地震预测预报及震情会商工作;
3、配合做好全州县地震台的升级改造及新建地震gnss黄沙河站的前期工作;
4、开展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
5、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6、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7、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
8、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77.81万元,同比减少0.69万元,下降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8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减少0.69万元,下降0.9%;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77.81万元,同比减少0.69万元,下降0.9%。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65.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同比减少0.69万元,下降0.9%;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4%,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8.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8%,同比增加0.64万元,增长8.2%;
(2)卫生健康支出3.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1.2%;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6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2%,同比减少1.08万元,下降1.7%;
(4)住房保障支出4.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11.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5.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同比减少0.69万元,下降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7%,同比增加0.36万元,增长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3%,同比减少1.05万元,下降12.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4%,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退休1人)。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7.81万元,同比减少0.69万元,下降0.9%。其中:基本支出6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6%,同比减少0.69万元,下降1%;项目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4%,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6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2%,同比减少1.08万元,下降1.7%。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事业运行)61.64万元,同比减少1.08万元,下降1.7%,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开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地震监测6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我县已建地震台站台网运行管理维护(修)。
地震灾害预防6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群测群防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8%,同比增加0.64万元,增长0.08%。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4万元,同比增加0.64万元,增长0.0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8.5%。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3.59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8.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3%,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11.5%。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4.14万元,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11.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6%,同比减少0.69万元,下降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7%,同比增加0.36万元,增长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3%,同比减少1.05万元,下降12.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4%,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1.1万元,增加0.36万元,增长48.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增加0.36万元,增长48.6%。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增长。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7.44万元,减少1.05万元,下降1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勤俭节约。具体包括办公费0.33万元、印刷费0.11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0.23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0.9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0.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6.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6.58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4%。该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和地震灾害预防。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地震监测: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地震灾害预防: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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