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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4-10 10:37     来源:财政局     作者:全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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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在权限范围内拟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据授权或委托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相关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处理和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查处各类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指导市场规范发展。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著名商标推荐和指导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认定辖区知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并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并查处侵权行为。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设10个内设机构:局办公室(信息中心)、人教监察股、财务股、法规股、反不正当竞争股(直销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商标与广告监督管理股,企业与个体私营经经济监督管理股(非公有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企业与个体注册登记股。                               

2、局属派出机构19个,分别是:(城区、东门、车船、城郊、才湾、绍水、石塘、凤凰、安和、黄沙河、庙头、火车站、咸水、文桥、永岁、大西江、两河)工商所、经济检查大队、12315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全州县工商局部门编制人数为143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135人,全额事业0人,工勤编制8人。

编内在职124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116人,全额事业在职0人,工勤在职8人。离退休人员79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77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化改革统领全局,围绕全州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通过简政放权服务发展,强化监管保障民生,完善机制提升效能,为促进全州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确保个体工商户登记“立等可取”,企业登记材料齐全“即来即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减证便民”。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将全部办事项目纳入“最多跑一次”范畴,提高登记注册即办率。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速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项惩戒措施落地。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强化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规范,深入推进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

3、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积极维护旅游旺季消费市场秩序,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规范预付卡、老年保健品、会销等商品销售和经营行为。拓宽纠纷处理渠道,努力化解消费纠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治理农贸市场缺斤短两、欺客宰客等消费顽疾。

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市、县的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纠正“四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5、继续在扶贫攻坚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抓好对口帮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对口村委贫困人口脱贫摘帽任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181万元,同比增加188.26万元,增长9.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88.26万元,增长9.45%;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增加了人员工资。。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181万元,同比增加188.26万元,增长9.45%。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29%,同比增加188.26万元,增长10.44%;项目支出预算1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1%,同比不变。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24%,同比减少251.52万元,下降15.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571.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19%,同比增加414.44万元,增长264.24%;

3)医疗卫生86.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7%,同比增加20.01万元,增长30.02%;

4)住房保障支出100.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同比增加5.33万元,增长5.6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29%,同比增加188.26万元,增长10.4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19.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28%,同比增加241.88万元,增长20.5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5.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2%,同比增加3.15万元,增长1.6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76.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91%,同比减少56.76万元,下降13.1%。

(2)项目支出预算1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1%,同比不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32.61%;

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81万元,同比增加188.26万元,增长9.45%。其中:基本支出1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29%,同比增加188.26万元,增长10.44%;项目支出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71%,同比不变。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4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5.24%,同比减少251.52万元,下降15.02%。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123.9万元,同比减少251.52万元,下降16.9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68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6.25;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刷等支出。

市场监管执法84万元,同比增加4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23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27.78%;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信息化建设15万元,同比不变;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6.19%,同比增加414.44万元,增长264.24%。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94万元,同比增加47.1万元,增长30.03%;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67.34万元,同比增加367.34万元,增长10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8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97%,同比增加20.01万元,增长30.02%。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86.67万元,同比增加20.01万元,增长30.0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59%,同比增加5.33万元,增长5.62%。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100.15万元,同比增加5.33万元,增长5.6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29%,同比增加188.26万元,增长10.4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19.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28%,同比增加241.88万元,增长20.5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5.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2%,同比增加3.15万元,增长1.6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76.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91%,同比减少56.76万元,下降13.1%。

2)项目支出预算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71%,同比不变,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3.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9年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35.25万元,增加0.85万元,增长2.4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5.25万元,减少0.15万元,下降0.97%。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5.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5.26%。增长原因主要是相关执法活动增加相应增加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95.47万元,增加3.15万元,增长1.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9.75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2.25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4.5万元、差旅费27.5万元、维修()2万元、会议费3.75万元、培训费1.25万元、公务接待费6.25万元、工会经费16.58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24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307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94万元,固定资产2958.12万元,在建工程73.36万元,无形资产0.73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8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市场监管执法: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九、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收入:反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补助。

全州县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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