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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4-10 11:03     来源:财政局     作者:全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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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

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计量工作;

协助管理监督全县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承担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

组织制定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规划;

承担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承办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全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3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监督股、综合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即:全州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全州县产品质量检验所。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全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编制人数为14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14人,全额事业27人,工勤编制0人。编内在职33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10人,全额事业在职21人,工勤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大力推进品牌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落实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质量考核机制,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桂林质量精神宣传、质量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名牌意识,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走质量效益新发展道路,提高产品诚信度和知名度,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以全面提升我县质量总体水平,推进全州县经济快速发展。

2.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对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监督抽查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机动车安检机构动态监管。深入开展农资产品、重点建材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打假。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加大执法督查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辖区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气体充装站,大型购物商场、医院、火车站,游乐场所、客运索道、滑道,星级宾馆、饭店,大、中型企业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液氯、液氨储罐(气瓶)等进行安全检查,努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力争全县特种设备事故率为零。继续深入推进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报废气瓶集中定点处置、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和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4.加快质监技术机构改革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检验检测服务品牌,加快技术机构转型发展,形成定位清晰、自主运行、监督有效、良性发展的技术机构发展新格局。

5.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优势特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国家标准、广西地方标准的研究制订,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开展服务业、农业、美丽乡村等标准化试点工作。

6.强化计量基础作用,切实提升计量惠民惠企活动的有效性。制定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行动计划,加强重点领域计量监管,加强能源计量,全面完成全市重点耗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开展重点耗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专项监督工作

7.加强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强化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严格实验室资质认定获证机构监管,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监督抽查。

8.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质监。严格监督问责的运行机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职责权限。

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严格内部管理。加强质监系统全员培训、业务培训、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增强执行力。加强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目标工作和考评材料报送及时,目标保障措施设置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476.85万元,同比增加101.08万元,增长2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6.8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01.08万元,增长26.9%;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201810月新招聘5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476.85万元,同比增加101.08万元,增长26.9%。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44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7%,同比增加101.08万元,增长29.2%;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6%,同比减少37.99万元,下降12.2%;

2)社会保障和就业14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5%,同比增加108.84万元,增长343.2%;

3)医疗卫生19.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同比增加6.18万元,增长45.8%;

4)住房保障支出23.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同比增加4.04万元,增长21.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4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7%,同比增加101.08万元,增长29.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0.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7%,同比增加92.04万元,增长40.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同比增加5.08万元,增长18.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90.5万元,下降100%。

(2)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支出预算总体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6.85万元,同比增加101.08万元,增长26.9%。其中:基本支出44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7%,同比增加101.08万元,增长29.2%;项目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3%,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29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1.6%,同比减少37.99万元,下降12.2%。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237.68万元,同比减少31.39万元,下降11.7%,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12.33万元,同比减少0.16万元,下降1.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工会事务3.8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工会事务及开展工会活动支出。

机关服务9.72万元,按根据国家规定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3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5%,同比增加108.84万元,增长343.2%。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55万元,同比增加108.84万元,增长343.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19.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同比增加6.18万元,增长45.8%。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19.66万元,同比增加6.18万元,增长45.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3.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同比增加4.04万元,增长21.2%。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23.07万元,同比增加4.04万元,增长21.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4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7%,同比增加101.08万元,增长29.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0.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7%,同比增加92.04万元,增长40.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同比增加5.08万元,增长18.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90.5万元,下降100%。

2)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3.1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8.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1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8.8%。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不变。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已无公车。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32.18万元,增加5.08万元,增长1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具体包括办公费2.57万元、印刷费1.06万元、水费0.59万元、电费1.85万元、邮电费1.19万元、差旅费7.26万元、维修()0.53万元、会议费0.99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工会经费3.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2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9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74.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74.44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1%。该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有关组织和消费者反映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行政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的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事业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的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六、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八、行政单位医疗: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九、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全州县质监局2019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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