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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规划和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全县所辖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指导和协调全县各学校的教育工作,调整中小学布局,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经费、教育建设投资、年度经费预算等进行调研、调拨和审计;负责教育经费汇总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等工作
6、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学生资助管理、督导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7、指导全县学校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研究、教育装备配备与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考试、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9、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全县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教师的职称评审、聘用工作,严格执行教职工编制标准,协助县编委办做好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对教职工合理流动的核编及招聘计划等规定进行人事调配,县内跨乡(镇)调动商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设16个内设机构:局办公室、人事股、普教股、计财股、监察股、职成股、体卫艺股、招生办、改善办、勤工办、资助办、教研室、督学室、仪电站、师培中心、工会。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全州县教育局部门编制人数为7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全额事业60人。
编内在职73人,其中:行政在职13人,全额事业在职60人。
离休人员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构建中小学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2、加快推进教育重大项目建设,争取上级更大资金扶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3、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力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强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协调发展。
5、全面指导和协调各学校的教育工作,调整中小学布局,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314.51万元,同比增加141.13万元,增长12.0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4.5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41.13万元,增长12.0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314.51万元,同比增加141.13万元,增长12.03%。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314.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41.13万元,增长12.03%;单位项目支出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教育支出746.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78%,同比减少199.39万元,减少21.08%;
(2)社会保障和就业44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48%,同比增加327.79万元,增长291.6%;
(3)卫生健康支出5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4%,同比增加9.34万元,增长19.55%;
(4)住房保障支出70.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9%,同比增加3.39万元,增长5.0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314.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41.13万元,增长12.0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34.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07%,同比增加135.46万元,增长16.9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3%,同比增加5.18万元,增长8.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5.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同比增加0.49万元,增长0.16%。
(2)项目支出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14.51万元,同比增加141.13万元,增长12.03%。其中:基本支出131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41.13万元,增长12.03%;单位项目支出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教育支出74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78%,同比增加199.39万元,增长21.08%。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746.36万元,同比增加199.39万元,增长21.0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48%,同比增加327.79万元,增长291.6%。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37万元,同比增加21.96万元,增长19.5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05.83万元,用于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人员工资。
(3)卫生健康支出5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34%,同比增加9.34万元,增长19.55%。具体如下:
事业单位医疗57.11万元,同比增加9.34万元,增长19.5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39%,同比增加3.39万元,增长5.03%。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70.84万元,同比增加3.39万元,增长5.0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31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41.13万元,增长12.0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34.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07%,同比增加135.46万元,增长16.9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3%,同比增加5.18万元,增长8.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5.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同比增加0.49万元,增长0.16%。
(2)项目支出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3.65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2.6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65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2.67%。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为0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64.83万元,增加5.18万元,增长8.68%。具体包括:办公费5.69万元、印刷费2.34万元、水费1.31万元、电费4.09万元、邮电费2.63万元、差旅费16.06万元、维修(护)费1.17万元、会议费2.19万元、培训费0.73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工会经费11.81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67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万元,固定657.6资产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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