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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对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25个,具体如下:
1、卫计局本级,设13个内设机构:政秘股、人事监察股、规划信息考核股、财务股(含乡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法制监督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中医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科教宣传股
2、参公单位1个,即全州县卫生监督所。
3、全额拨款单位21个,全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州县妇幼保健院;全州镇卫生院、全州镇洗马塘卫生院、永岁乡卫生院、黄沙河镇中心卫生院、庙头镇卫生院、文桥镇中心卫生院、大西江镇卫生院、龙水镇中心卫生院、才湾镇卫生院、绍水镇中心卫生院、咸水乡卫生院、凤凰乡卫生院、蕉江乡卫生院、安和乡卫生院、石塘镇中心卫生院、两河乡卫生院、枧塘乡卫生院、东山乡卫生院、白宝乡卫生院等19个乡镇卫生院。
4、差额拨款单位2个,全州县人民医院、全州县中医医院。
此外, 业务指导单位(共管):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18个:全州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永岁乡计划生育服务站、黄沙河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庙头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文桥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大西江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龙水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才湾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绍水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咸水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凤凰乡计划生育服务站、蕉江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安和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石塘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两河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枧塘乡计划生育服务站、东山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白宝乡计划生育服务站。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全州县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编制人数为1183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60 人,全额事业1023人,工勤编制100人。
编内在职1084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59人,全额事业在职979人,工勤在职 46人。离退休人员 333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31人。
差额单位实有在职1046人,其中编内在职人数为384人,聘用662人。离退休人员279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7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2、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3、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4、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医药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6、负责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5326.61万元,同比增加5469.32万元,增长55.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04.8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9.42%,同比增加4549.5 万元,增长49.69%;政府性基金拨款1621.7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58%,同比增加929.82 万元,增长134.38%。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1.增加了公共预算补助拨款5469.32万元;2,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拨款929.8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5326.61万元,同比增加5469.32万元,增长55.54%。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2700.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86%,同比增加4448.2万元,增长53.9%;项目支出预算2626.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14%,同比增加1031.12万元,增长64.6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4108.2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8%,同比增加3832.05 万元,增长1387.62%;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40.7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1.6%,同比增加688.2万元,增长7.86%;
(3)城乡社区支出1621.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58%,同比增加929.82万元,增长134.38%;
(4)住房保障支出155.9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2%,同比增加29.25万元,增长23.0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2700.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86 %,同比增加4448.2万元,增长53.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693.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33%,同比增加4180.42万元,增长75.8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2.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1%,同比增加113.98万元,增长88.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63.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76%,同比增加153.8万元,增长5.89%。
(2)项目支出预算2626.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14 %,同比增加1031.12万元,增长64.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39.7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01%,同比增加611.3万元,增长83.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00.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6%,同比增加466.03万元,增长53.76%;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预算885.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3.77%,同比增加885.85万元,增长100%;
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1.增加了基本支出4448.2万元,主要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补助;2.增加了项目支出1031.12万元,主要增加了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04.8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9.42%,同比增加4549.5 万元,增长49.69 %;其中:基本支出12700.1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67%,同比增加4448.2万元,增长53.96%;项目支出2626.4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68%,同比增加1031.12万元,增长63.5%。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4108.2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98%,同比增加3832.05 万元,增长1387.62%。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4.09万元,同比增加1293.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增加了本年度县保健院及19个乡镇卫生院的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40.7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8.89%,同比增加688.2万元,增长7.96%。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38.13万元,同比增加8.01万元,增长26.5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541.61万元,同比增加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本年度新增的县保健院及19个乡镇卫生院的全额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55.9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4%,同比增加29.25万元,增长23.09%。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155.94万元,同比增加29.25万元,增长23.0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270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67%,同比增加4448.2万元,增长53.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693.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33%,同比增加4180.42万元,增长75.8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8.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1%,同比增加113.98万元,增长88.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63.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76%,同比增加153.8万元,增长5.89%。
(2)项目支出预算100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33%,同比增加101.7万元,增长11.2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19.7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54%,同比增加191.3万元,增长26.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同比减少90万元,下降51.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621.74万元,同比增加929.82万元,增长134.38%,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一类,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1621.7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00 %,同比增加929.82 万元,增长134.38%。具体如下: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1.74万元,同比增加809.82万元,增长117.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安排。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7.29万元,增加1.01 万元,增长16.0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7.29万元,增加1.01 万元,增长16.08%。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因车辆改革,已无公务公车方面的资金预算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240.84万元,增加112.46万元,增长87.6%。具体包括办公费10.78万元、印刷费3.65万元、水费2.64万元、电费8.51万元、邮电费4.34万元、差旅费30.98万元、维修(护)费2.29万元、会议费2.83万元、培训费1.73万元、公务接待6.289万元、工会经费122.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02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9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68707.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973.75万元,固定资产29145.67万元,在建工程16242.02万元,无形资产259.48万元。
本部门实际无可调配使用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9台,其中县医院5台,中医院2台,县保健院2台。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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