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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2020-07-17 16:19     来源:全州县财政局     作者:滕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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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行监督,指导各乡(镇)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4)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依法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内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婚姻登记政策,开展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7)负责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负责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有关工作。

(10)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负责落实促进慈善事业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12)负责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预算编制共7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民政局本级,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组管理股、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殡葬管理所(区划地名股)、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中心。

2、参公事业单位 2个,即:救助站、城镇居民低保办。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个,即:殡葬管理所、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婚姻登记处、“、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编制人数为 57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14人,全额事业 41 人,工勤编制 2 人。

编内在职  60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22人,全额事业在职 32 人,工勤在职1 人。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3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水平逐年提高。2019年全年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3970人次,累计发放资金1661.51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61226人次,累计发放资金7850.9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补差38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补差225元,超过了上级规定的发放标准。

2.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和护理补贴政策有效落实。一是贯彻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政策。2019年全年共保障特困供养人员65610次,共发放特困供养人员补贴3323.01万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月86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月500元。二是积极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政策。今年,完成了全县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并按照评估结果及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其中全护理标准每月780元,半护理标准每月390元。发放特困人员全护理2181人次,发放全护理费170.27万元。

3.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助力精准脱贫。2019年全县在享农村低保14243户31812人累计发放金额7850.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低保7180户17752人,累计发放金额4393.6万元。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对象的重合率55.8%,农村低保覆盖率为4.2%,民政低保兜底职能助力精准脱贫作用明显。

4.专项整治行动初见成效。为深入贯彻区、市及县委开展扶贫领域“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2019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部署安排,我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深入开展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低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档立卡贫困户“漏保、未按户施保、未应保尽保”问题的排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通过专项整治,全县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004户、3241人。新增符合低保对象2410户、4746人。低保管理日趋规范,低保对象识别更加精准,群众满意度日益提高。

5.困难群众的 “救、急、难”救助力度不断加大。今年,

2019年全县临时救助对象共2545人次,累计救助192.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295人次33.5万元。

(二)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婚姻登记工作日益规范。2019年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448对,补领结婚登记604对,离婚登记1504对,补发离婚证109对,为婚姻当事人及司法机关提供档案查询服务1140人次,接受群众现场(电话)咨询5000余人次,登记合格率100%,无有效投诉。同时,积极督促各乡(镇)完成1980年以来婚姻历史档案整理及补录工作,为下一步全国婚姻登记联网工作打好基础。

2.殡葬改革事业稳步推进。2019年,我局印发了《全州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与发改局、民宗局等10个部门联合制定《全州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有效治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全年县殡仪馆共火化尸体365具。

3.两残工作进一步夯实。2019年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390.7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8994人,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17.83万元;困难残疾人6636人,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572.87万元。

4.孤儿养育政策落实到位。2019年共办理收养登记手续60例;全县在册孤儿人数为100人,累计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99.5万元

5.社会专项救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9年,我县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209人。为受助人员提供食物193人次,提供住宿176人次,提供通讯联系105人次,提供医疗救治6人次,提供返乡乘车凭证 120人次。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杜绝了县城街头无流浪乞讨人员冻饿至死的现象。

(三)突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全县现有登记在册社会团体12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8个,办理社会团体年检登记5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登记80个,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6个。

(四)突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工作。

1. 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有效开展。2019年创建了1个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乡镇,4个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1个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乡镇,19个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20个县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完成全县20%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任务。同时扎实推进村(居)民委员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了2个区五星级村委,4个区四星级村委,12个区三星级村委,我县农村社区试点创建工作初见规模。同时,我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受到了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2019年桂林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民政职责,制定并下发了《全州县民政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重点开展了基层政权建设中“涉黑宗族势力”、“村霸”等问题排查工作,上报了各类问题线索。积极协助配合县组织部、公安等部门查处了大西江镇文家村委文刚“涉黑”势力、林业厅蒋勇集团涉黑涉恶势力等。同时加强对局干部职工的教育,严禁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

3.区划地名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一是与相邻省、县共同做好了界桩勘验及维护工作。二是完成了我县全国地名普查成果验收及档案整理工作。

(五)突出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

1.高龄老人津贴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全县共有登记在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20272人,累计发放高龄津贴945.8万元。

2.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日新月异。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投入150万元对18个乡镇敬老院、五保村全面实施提升改造。二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建设,新建一所民办养老机构。我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3所,共有床位数370张,入住老人260人。并且所有的民办养老机构都完成了星级评定工作。

3.加大养老重大项目建设和申报工作。我局2018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的全州县老年综合福利中心、全州县建新养老服务中心2个项目即将竣工。2019年全州县老年公寓康养楼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开展建设工作。同时还申报了2020年中央预算内项目全州县青田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预计投资650万元,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我县社会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

4.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成绩喜人。2019年11月10至20日,桂林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到我县开展福利彩票集中销售活动,发行福利彩票资金数达3000余万元,为近年来县级发行福利彩票资金数之最。同时,11月14日,全市福利彩票集中销售活动现场观摩会在我县中心广场举行,进一步推进了我县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六)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全力支持县机构改革工作,完成了新时代民政职能的转换。县民政局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就划出的职能、人员、资金等工作实施无缝对接。

二是民政民生资金管理日趋规范。将民政的各项资金进行重新梳理,对各项民生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监管方式重新进行规范,所有的民政民生资金都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三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并出台了《全州县民政局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对各股室业务工作、干部职工考勤、考核方式等细则进行了完善,提升民政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通过上党课、警示案例学习等活动来教育民政干部,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5678.33万元,同比减少1387.64万元,下降19.6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0.1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26.19%,同比减少178.57万元,下降10.7%;政府性基金拨款4197.1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73.91%,同比减少1200.08万元,下降22.24 %。

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大病医疗救助、应急救助等工作职能划分出去,人员编制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 5678.33万元,同比减少1387.64万元,下降19.64%。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738.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同比减少107.17 万元,下降12.67 %;项目支出预算494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同比减少1271.48万元,下降20.4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1392.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53%,同比减少133.1万元,下降8.72%;

(2)卫生健康支出40.3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7%,同比增加0.8万元,增长2.02%;

(3)城乡社区支出419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91%,同比减少1200.08万元,下降22.24 %;

(4)住房保障支出56.93,占支出总预算1%,同比减少46.26万元,下降44.8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738.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3 %,同比减少107.17万元,下降12.6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54.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6%,同比增加10.91万元,增长1.6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2%,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0.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87 %,同比减少118.19万元,下降84.79%。

(2)项目支出预算494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15%,同比减少1271.48万元,下降20.4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1.35%,同比减少47万元,下降41.2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488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98.65%,同比减少1224.48 万元,下降20.05 %。

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大病医疗救助、应急救助等工作职能划分出去,人员编制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90.19万元,同比减少178.57万元,下降10.7 %。其中:基本支出73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49.57%,同比减少107.17 万元,下降12.67%;项目支出75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43%,同比减少71.4万元,下降8.68%。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92.9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47%,同比减少133.1万元,下降8.72%。具体如下:

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65.58万元,同比增加34.44万元,增长 6.4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万元,与上年一致。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9万元,同比减少17.1万元,下降18.3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儿童福利支出39.2万元,同比减少2.66万元,下降6.4%,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22.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人员经费及城乡低保五保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0.3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1%,同比增加0.8万元,增长2.02%。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40.32万元,同比增加0.8 万元,增长2.0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6.93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3.82%,同比减少46.26万元、下降44.83%。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56.93万元,同比增加 15.74万元,增长38.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56.93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0.12%,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73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9.57%,同比减少107.17万元,下降12.6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54.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8.62%,同比增加10.91万元,增长1.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5%,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0.1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87 %,同比减少118.19万元,下降84.8%。

(2)项目支出预算 75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43%,同比减少71.4万元,下降8.68%,其中: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84.4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91.08%,同比减少138.4万元,下降16.82%。

商品和服务支出67万元,占项目预算8.92%,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2.9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4197.13万元,同比减少1200.08万元,增长22.24%,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一类,其中: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4197.1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100%,同比减少290.681096.61 万元,下降6.48%。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特困供养和高龄津贴补助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 3 万元,减少0.15万元,下降14.76%。(若无变化,则写“与去年一致”)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减少0.15万元,下降4.76%。减少是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减少,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 62.91万元,增加0.12万元,增长0.19 %。增长其他交通费增加。具体包括办公费4.68万元、印刷费 1.92万元、水费1.08万元、电费3.36万元、邮电费2.16万元、差旅费13.2万元、维修(护)费0.96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7.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48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2345.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493.56万元,固定资产1852.29万元,在建工程  0万元,无形资产  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资金当年财政拨款75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43%。该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儿童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市物质基础困供养和其他农村生活救。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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