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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

2020-07-17 16:26     来源:全州县财政局     作者:滕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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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健康各项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 全县全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卫 生健康规划、政策和措施,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对自治区、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 意见和建议。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 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 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 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 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 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 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 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 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 合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 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办理全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 事项,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负 责办理全县老年人寿星的相关“优待证”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 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 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 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 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 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 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 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依法 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 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 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 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人口性别平衡的 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 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制 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 施计划生育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 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 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机制, 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9.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健康 人才队伍建设。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全县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 审核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 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0.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 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 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1.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 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 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 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13.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组织 指导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 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服务、 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 县基层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 队伍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 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 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5.负责全州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 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 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 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继承与创 新,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

18.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 员会、县保健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县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19.指导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2020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25个,具体如下:

1.卫计局本级,设1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财务股、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教宣传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老龄健康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艾滋病防治股

2.参公单位1个,即全州县卫生监督所。

3.全额拨款单位21个,全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州县妇幼保健院;全州镇卫生院、全州镇洗马塘卫生院、永岁乡卫生院、黄沙河镇中心卫生院、庙头镇卫生院、文桥镇中心卫生院、大西江镇卫生院、龙水镇中心卫生院、才湾镇卫生院、绍水镇中心卫生院、咸水乡卫生院、凤凰乡卫生院、蕉江乡卫生院、安和乡卫生院、石塘镇中心卫生院、两河乡卫生院、枧塘乡卫生院、东山乡卫生院、白宝乡卫生院等19个乡镇卫生院。

4.差额拨款单位2个,全州县人民医院、全州县中医医院。

此外, 业务指导单位(共管):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18个:全州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永岁乡计划生育服务站、黄沙河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庙头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文桥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大西江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龙水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才湾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绍水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咸水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凤凰乡计划生育服务站、蕉江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安和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石塘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两河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枧塘乡计划生育服务站、东山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白宝乡计划生育服务站。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本级编制人数为58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31 人,全额事业27人。

编内在职1453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55人,全额事业在职1398人,。离退休人员 374人,其中: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71人。

差额单位实有在职1081人,其中编内在职人数为427人,聘用654人。离退休人员291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9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2、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3、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4、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医药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6、负责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3734.73万元,同比减少1591.88万元,下降10.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90.7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8.03%,同比减少1614.14万元,下降11.78%;政府性基金拨款164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1.97%,同比增加22.26万元,增长1.37%。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1.减少了公共预算补助拨款1591.88万元;2,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拨款22.26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3734.73万元,同比减少1591.88万元,下降10.39%。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0737.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18%,同比减少1962.89万元,下降15.45%;项目支出预算2997.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82%,同比增加371.01万元,增长14.1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1252.3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2%,同比减少2855.9万元,下降69.51%;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84.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72.7%,同比增加543.78万元,增长5.76%;

(3)城乡社区支出16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97%,同比增加22.26万元,增长1.37%;

(4)住房保障支出853.9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21%,同比增加697.99万元,增长447.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0737.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18 %,同比减少1962.89万元,降低15.4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049.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59%,同比增加355.15万元,增长3.6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2.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6%,同比增加0.38万元,增长1.1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5.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15%,同比减少2318.42万元,降低83.88%。

(2)项目支出预算2997.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82%,同比增加371.01万元,增长614.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13.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15%,同比增加73.75万元,增长5.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35%,同比增加119.11万元,增长29.71%;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预算10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59%,同比增加178.15万元,增长20.11%;

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1.减少了基本支出1962.89万元,主要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补助;2.增加了项目支出371.10万元,主要增加了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90.7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8.03%,同比减少1614.14 万元,下降11.78 %;其中:基本支出1073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8%,同比减少1962.89万元,下降15.45%;项目支出1353.4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2%,同比减少13734.73万元,同比减少1591.88万元,下降1272.99万元,增长48.47%。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125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36%,同比减少10.36万元,下降69.52%。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84.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2.58%,同比增加543.78万元,增长5.76%。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42.33万元,同比增加4.2万元,增长11.0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520.38万元,同比减少21.2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19个乡镇卫生院的全额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853.93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4%,同比增加29.25万元,增长23.09%。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520.38万元,同比增加21.23万元,增长23.0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073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8.18%,同比减少1962.99万元,下降15.4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049.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59%,同比增加355.24万元,增长3.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2.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6%,同比增加114.36万元,增长89.0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5.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15%,同比减少2318,。42万元,下降83.88%。

(2)项目支出预算299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82%,同比增加493.75万元,增长198.3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13.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15%,同比增加493.75万元,增长53.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35%,同比增加435万元,增长511.7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644万元,同比增加22.26万元,增长1.37%,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一类,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164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00 %,同比增加22.26万元,增长1.37%。具体如下: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644万元,同比增加22.26万元,增长1.37%;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安排。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6.72万元,减少0.57万元,增长7.8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6.72万元,减少0.57万元,增长7.82%。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因车辆改革,已无公务公车方面的资金预算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950.36万元,增加709.36万元,增长294.6%。具体包括办公费6.52万元、印刷费7.86万元、水费1.04万元、电费3.25万元、邮电费4.09万元、差旅费12.76万元、维修(护)费0.93万元、会议费1.74万元、培训费19.58万元、公务接待3.9万元、工会经费8.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88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6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8557.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02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967.52万元,在建工程16951.6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42.74万元。

本部门实际无可调配使用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9台,其中县医院5台,中医院2台,县保健院2台。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