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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邓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4、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建设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协助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2020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 4 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 1 个,即:全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中内设股室有:办公室、综合股。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个,即:全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州县光荣院、全州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全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编制人数为 23 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 5 人,全额事业 16 人,工勤编制 2 人。
编内在职 21 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 4 人,全额事业在职 15 人,工勤在职 2人。离退休人员 1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 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2、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 2008.4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08.4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200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0.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9%;项目支出预算1837.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5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1985.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85%;
(2)医疗卫生9.6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48%;
(3)住房保障支出13.5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6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70.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5.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5%。
(2)项目支出预算1837.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818.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8.9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0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9%;项目支出1837.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51%。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92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7.95%。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事业运行)129.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部门履行职能,保障各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义务兵优待926.8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补助支出。
退役士兵安置15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支出。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9.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支出。
拥军优属38.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慰问部队、慰问军属支出。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50.00万元,全部是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补缴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职业武警生活补助发放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90%。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48%具体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6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3.5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67%。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13.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7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5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5.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5%。
(2)项目支出预算1837.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5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818.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8.9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0.75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预算0.75万元。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34.09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8.17万元、印刷费3.48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0.84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3.30万元、维修(护)费0.24万元、会议费1.45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6.38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7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万0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37.9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1.51%。该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拥军优属、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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