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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政府授权的管理职能,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好农村市场,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2、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网点的设置规划、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规划。
3、管理社有资产、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管理者的职能,指导基层社管好用好其所属的社有资产,理顺和化解债权债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4、承担政府委托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指导、协调为农业生产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综合服务体系,为发展农村经济和"三高"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二、机构设置
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即:全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6个内设机构:理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经济发展股、经营管理财务统计股、人事教育股、纪检监察保卫股。
(一)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全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部门编制人数为16人,工勤编制0人。编内在职人数14人,其中:参公12人,全额事业在职2人,工勤在职0人。退休23人由机关保险所预算。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
2、全面推进全州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指导各基层供销社按年度实施改革计划,加强指导督查,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做法。
3、全面完成市供销社下达的2022年主要经济目标任务,各项经营指标要实现新的增长。
4、大力抓好综合改革工作和“新网工程”项目建设。
5、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增强企业经济效益和带动能力。
6、切实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不断创新为农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经营服务网络。
7、积极参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
8、加快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加强示范社建设。
9、进一步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10、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及作风建设。
11、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维稳和乡村振兴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230.78万元,同比增加1.73万元,增长0.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0.7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73万元,增长0.75%;政府性基金拨款未做预算。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职工增资。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230.78万元,同比增加1.73万元,增长0.7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32.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28%,同比增加1.13万元,增长3.55%。
(2)医疗卫生12.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6%,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5.53%。
(3)住房保障支出16.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2%,同比增加0.53万元,增长3.336%。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8.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13%,同比增加1.39万元,增长0.83%。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30.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73万元,增长0.7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8.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22%,同比增加3.71万元,增长1.9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5%,比上年减少10.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3%,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30.78元,同比增加1.73万元,增长0.75%。其中:基本支出23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73万元,增长0.75%;项目支出0万元。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28%,同比增加1.1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1万元,同比增加0.69万元,增长3.2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10.96万元,同比增加0.35万元,增长3.3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09万元,增长100%,因去年未作预算。以上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缴费和失业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12.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6%,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5.53%,增长主要原因是提高了缴费基数。具体如下:
事业单位医疗12.6万元,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5.4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6.4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12 %,同比增加0.53万元,增长3.33 %。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 16.44 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长3.3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参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8.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13%,同比增加1.39万元,增长0.83%,具体如下:
(5)行政运行(事业运行)168.78万元,同比增加1.39万元,增长0.8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编制内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30.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73万元,增长0.7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8.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22%,同比增加3.71万元,增长1.9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5%,比上年减少10.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3%,与上年持平。
(2)项目支出未做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本单位本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0.56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56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如:招待上级社及兄弟社来我社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学习交流及二层单位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8.48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包括办公费0.92万元、印刷费0.29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64万元、邮电费0.34万元、差旅费2.52万元、维修(护)费0.17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工会经费1.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629.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4.58万元,固定资产229.51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9万元。
本部门无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含参公单位):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商业服务业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和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商业流通事务: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人员经费: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1)基本工资: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津贴补贴: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3)奖金(绩效奖):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社会保障缴费: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5)离休费: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6)退休费: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7)抚恤金:按规定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1)办公费: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印刷费支出。 (3)水费: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电费:电费支出。 (5)邮电费: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差旅费:因公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7)维修(护)费: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会议费: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9)培训费: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 (10)公务招待费: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工会经费: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12)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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