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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3-29 18:02     来源:全州县财政局     作者:滕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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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办法,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市和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办法,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国营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的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二)承担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县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2022年我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14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全州县水利局。其中内设股室有:局政秘股、计财股、人事股、水政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股河长制工作股、规划建设股、农村水利水电监督股、水利工程管理和防灾股

2、参公事业单位2个,即:全州县水政监察大队、全州县水利工程工作站。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即:电力工程工作站、水利水电物资供应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站、农田水利工作站、防洪排涝工程工作站、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站、灌江水利工程事务中心、五福水利工程事务中心、磨盘水利工程事务中心、石枧水利工程事务中心、源口水利工程事务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全州县水利局部门编制人数为397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34人,全额事业编制362人,工勤编制1人。

编内在职311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30人,全额事业在职280人,工勤在职1人。退休人员29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全县防灾减灾工作。

2、全力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如期完成节点目标任务。

3、民生水利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1)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建设。

(2)开展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建设。

(3)切实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

(4)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5)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

(6)做好冬春水利建设。

4、水利行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4662.46万元,同比增加559.97万元,增长13.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62.4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长559.97万元,增长13.65%。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1、增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00万元,2、增加了五个乡镇水利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开支约164.0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4662.46万元,同比增加559.97万元,增长13.6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25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1%,同比增长159.97万元,增长3.9%;项目支出预算4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9%,同比增长40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农林水支出348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8%,同比增加487.96万元,增长16.27%;

(2)社会保障和就业62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49%,同比增加41万元,增长6.97%;

(3)医疗卫生2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8%,同比增加16.23万元,增长7.36%;

(4)住房保障支出308.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2%,同比增加14.78万元,增长5.0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25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6%,同比增加159.97万元,增加3.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5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58%,同比增加193.25万元,增长5.2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1.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79%,同比减少31.13万元,下降16.1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9.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同比减少2.15万元,减少0.89%。

(2)项目支出预算4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9%,同比增长4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4662.46万元,同比增加559.97万元,增长13.6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25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1%,同比增长159.97万元,增长3.9%;项目支出预算4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9%,同比增长400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农林水支出348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8%,同比增加487.96万元,增长16.27%,具体如下:

基本支出预算3082.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1.12万元(包含放错功能分类科目2130101 8.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1.48万元(含放错功能分类科目2130201 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62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49%,同比增加41万元,增长6.9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3)医疗卫生2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8%,同比增加16.23万元,增长7.36%;具体如下: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6.6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15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08.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2%,同比增加14.78万元,增长5.03%,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支出预算405万元,同比增长4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28.1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9.96万元,增加17.34万元,增长160.2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9.66万元,减少1.16万元,减少10.72%。其中局本级接待费预算支出4万元;全州县五福水利工程事务中心接待费预算支出1.2万元,全州县灌江水利工程事务中心接待费预算支出1.5万元,全州县磨盘水利工程事务中心接待费预算支出1.59万元,全州县石枧水利工程事务中心接待费预算支出0.5万元,全州县源口水利工程事务中心接待费预算支出0.87万元.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8.5万元,是各乡镇水利工程事务中心车辆运行维护费,同比增长100%。其中,全州县五福水利工程事务中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万元,全州县灌江水利工程事务中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万元,全州县石枧水利工程事务中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万元,全州县源口水利工程事务中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全州县磨盘水利工程事务中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万元

增长原因主要是:因各乡镇水利工程事务中心工作需要,需配备车辆及相关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61.48万元(含放错功能分类科目2130201 5.9万元),减少31.13万元,下降16.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据统一规定公用经费定额减少。具体包括办公费30.33万元、印刷费4.72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0.27万元、邮电费5.82万元、差旅费40.32万元、维修()5.96万元、会议费6.16万元、培训费1.87万元、公务接待费9.6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04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局本级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16402.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10.23万元,固定资产341.03万元,在建工程23642.71万元,无形资产120.25万元,公共基础设施77223.34万元。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

2、磨盘水利事务中心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291.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12万元,固定资产1130.85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3.51万元。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

3、灌江水利事务中心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916.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15万元,固定资产1860.3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

4、石枧水利事务中心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540.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9.28万元,固定资产111.13 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本单位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 2辆。该2辆车辆的所属单位为:全州县水利电力总公司。

5、五福水利事务发展中心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50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7万元,固定资产4963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9万元。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3辆分别是桂CK0251、桂H32596、桂CK7510。三辆公车所属于五福水利工程事务中心,并由五福水利工程事务中心承担公车的经费情况,其中桂CK0251、桂H32596主要由五福水利工程事务中心使用,桂CK7510在项目加固上使用。

6、源口水利事务发展中心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420.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0万元,固定资产20.69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72.29万元。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69%。该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支出。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