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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文件解读

2016-12-30 15:06     来源:全州县卫健局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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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全州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方案》编制背景

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2002年,原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后,精神卫生工作进入了法治轨道,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经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其中广西16.8万人),73.2%的患者接受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随访管理和康复指导服务。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4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当前精神生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了本《方案》,这对于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方案》起草过程

收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桂政办发〔2016〕109号)后,根据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县卫计局着手启动《方案》起草编制工作,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家深入各地开展调研,201611月初又开展《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深入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参考了其他县的做法,1120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1121日以《关于征求〈全州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发改司法局、教育法制办、科技局、编办等部门征求意见,1127日又组织相关部门对意见进行了讨论、修改后,形成了《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送审稿)。

三、《方案》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方案》充分考虑我经济社会发展、当前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人民群众对精神健康的需求、社会管理的需要,提出了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总目标。《方案》围绕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善救治救助制度和促进公众心理健康四个方面提出总体目标。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目标。

2020年:
  1. 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全州县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乡(镇)、村委、社区建立由综治、卫计部门牵头,公安、民政、司法、残联、老龄等部门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 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健全县、镇、村三级精神卫生专业组织,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设置有精神科,各乡卫生院可根据需要建设精神科。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3. 缓解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完善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鼓励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2020年底前,全县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21名,各乡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积极培养多层次符合社会需求的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精神康复师。
  4. 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 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 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 大力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开通县级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建立县级心理危急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和市级心理危急干预专家及时、科学地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 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初具规模。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组织、社区康复组织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县、乡(镇)、村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组织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能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 改善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镇人口和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 70%、50%以上。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方案》的重点内容

围绕目标实现,《方案》提出了6项重点策略与措施:

一是要全面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支持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要求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各地要健全由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组成的精神卫生专业队伍,探索康复师、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要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按照辖区服务人口及承担精神卫生防治任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人员。《方案》从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者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职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提出了加快精神科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同时提出要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二是要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的救治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患者发现和登记报告。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基层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要协同随访,设立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威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等制度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三是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工作。随着近年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时有发生。《方案》提出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出要关注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重点疾病,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心理问题。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问题防治和研究。

四是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近年来,灾后心理援助在应对各类重大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方案》要求各地依法将心理援助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依托现有资源开设心理援助热线,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卫生服务。各级医疗机构、学校、用人单位和监管场所也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加强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等健康促进工作。

五是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过程中,信息的互联互通对于患者的救治救助、随访管理,及时发现具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苗头”,及时处置均具有重要作用,《方案》要求各地应当建立和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要重视并加强对患者信息及隐私的保护工作。

六是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方案》提出各地要将宣传教育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学生、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

七是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方案》提出全区各地各部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法发〔2014〕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特殊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间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切实保护精神卫生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四、《方案》实施步骤

本《方案》分3个阶段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6年912月。乡(镇)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乡)及本单位实施方案及推进计划。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2016年122020年12月。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及推进计划,全面推进工作落实。每年12月15日前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工作年度进展自评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将组织督查工作组对全县精神卫生工作开展督查,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2017年县卫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迎接自治区和桂林市中期考核;2020年,组织开展规划的终期效果评估,并迎接自治区和桂林市验收。

五、加强领导,确保《方案》有效落实

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方案》一方面强调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坚持依法防治。要将精神卫生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保障运行等,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另一方面要求各部门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要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同时要求对制约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基础和临床应用型研究,重点研发精神障碍早期诊断技术、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下一步,应当将《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并将结果作为对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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