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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申报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工作的开展,打造我县具有传统特色产品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促进我县农业增效、财税增收和产业做大做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为提高石塘生姜的知名度、信誉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石塘生姜产业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大力推动,宣扬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企业积极实施”的原则,形成石塘生姜的农业产业化优势,力争利用一年时间使石塘生姜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三、具体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8月30日)
1. 向当地政府、种植农户和企业宣传,积极争取当地种植农户和企业理解和支持;
2. 走访行业部门、相关技术推广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有关专家,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作用和申报工作的意义,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
(二)准备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1. 成立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 落实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的工作经费和实施相关技术手段所需的经费,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3. 组织专家考查、论证全州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并由县人民政府确定产地范围,起草划定石塘生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文件,绘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行政区划图。
4. 收集石塘生姜产区地理环境特征(包括地理环境、气候特点、土壤特点等)、产品历史渊源、产品的质量特色及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产品目前产量、产值及销售情况、产品的知名度及各种荣誉等相关材料。
5. 起草《石塘生姜种植技术规程》及《石塘生姜》广西地方标准,并收集、整理现行有效的针对石塘生姜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6. 收集、整理已有的产品检测报告。
(三)申报初审和受理阶段(2016年11月1日—2017年2月28日)
1. 将上述材料汇总成册上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
2. 经自治区质监局初审同意后,向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推荐并提交初审意见;
3. 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4. 专家委员会初审;
5. 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发布受理公告(2个月);
(四)审核批准阶段(2017年4月1日—6月30日)
1. 2个月异议期后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审查会;
2. 县人民政府作地理标志产品陈述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后发布批准公告;
3. 颁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批准证书》。
(五)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初审、审核、注册登记阶段(2017年7月1日—8月31日)
1. 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县工商局、县质监局提出申请;
2. 报省级质监部门审核;
3. 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按专用标志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六)监督管理阶段(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后)
县质监局、农业局、工信局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生产数量、从原材料到销售各环节的质量以及专用标志的印刷、使用等实施有效监控,确保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成立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宣传部、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文新广体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招商局、县水利局、党史县志办等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孟盛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晓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申报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相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确保组织领导和责任到位。
(二)广泛宣传,提高知名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对发展和保护我县石塘生姜的重要意义,介绍石塘生姜这一特色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基本知识,积极争取上级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全县形成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保证投入,加强培训
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所需费用较高(如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制定地方标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产品检测、环境检测、公告以及材料组织等费用),根据申报工作的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申报项目,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工作。同时,生产企业尽可能提供资金。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及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向县、市相关部门争取技术改良、种植基地建设、扶贫开发、认证等项目资金。
加强对企业、种植户实用技术的普及推广,组织举办不同层次的技术培训,推广企业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无公害生产、清洁化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使其适应规模化和科技化的发展要求,培育石塘生姜生产经营新型主体。
(四)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1.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各部门,审核出台相关文件。
2.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落实申报石塘生姜地标保护工作进行督查。
3. 县委宣传部负责收集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图片及各种荣誉等相关宣传材料;积极宣传石塘生姜的特色产品,为石塘生姜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县质监局负责制定申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并积极做好对申报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指导,主动与自治区质监局、国家质检总局沟通联系。
5. 县农业局负责调研石塘生姜种植状况、人文历史,抽样检验确定品质特征,起草《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草案)》广西地方标准;负责石塘生姜种苗培育,主要针对种苗培育、管护等指标内容;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提供相关生产技术指标和企业的宣传、所获奖项等。
6. 县发改局负责调研石塘生姜产业的发展现状,形成发展规划。
7. 县工信局负责加快生产、销售等服务体系建设。
8. 县科技局负责石塘生姜生产技术的攻关及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
9.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的工作经费和实施相关技术手段所需的经费。
10. 县文新广体局负责收集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图片及各种荣誉等相关宣传材料;负责石塘生姜专题宣传片的制作,积极宣传全州的特色产品,为石塘生姜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 县环保局负责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县域及周边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和整治,确保县域内水源、土壤等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并提供环境检测报告。
12. 县统计局负责对石塘生姜申报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3.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绘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行政区划图。
14. 县气象局负责全州气候特征相关材料。
15. 党史县志办负责对石塘生姜生产的历史渊源开展资料收集、分析、汇总。
16. 县招商局负责加快生产、销售等服务体系建设。
17. 县水利局负责石塘生姜水利工程建设。
18. 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配合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申报地标的各项工作;推广石塘生姜种植,严格落实标准化生产相关要求,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快生产、销售等服务体系建设。
附件:全州县石塘生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全州县石塘生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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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 单位 |
所需收集提交的材料或需要准备的工作 |
完成时限 |
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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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申报领导小组 |
负责协调各部门,安排县领导到自治区质监局和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汇报,并对右侧文件进行审核,盖章后下达与上报: |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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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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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划定“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地域图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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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石塘生姜产业的发展规划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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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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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立项请示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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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督查组 |
对各部门落实申报石塘生姜地标保护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
整个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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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委宣传部 |
1、提交带有石塘生姜的新闻报道(石塘生姜产品相关网上新闻)、报纸(各个年份石塘生姜相关产品的报纸至少8张)。注:没有的要开始着手准备做好新闻报道、编写报纸发表、或杂志文献发表;各个宣传渠道宣传的产品名称一定要以“石塘生姜”为名称。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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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交一些宣传文章或图片,领导过来视察和专业人员过来培训时的一些图片等。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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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质监局 |
1、向当地政府、种植农户和企业宣传,积极争取当地种植农户和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
2016.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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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走访行业部门、相关技术推广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有关专家,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作用和申报工作的意义,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 |
2016.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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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为牵头单位,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并收集汇总石塘生姜的相关基础材料。 |
整个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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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起草右侧文件,送达政府办审核: |
a、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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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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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起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可行性调研立项报告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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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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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立项请示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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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配合农业局、龙头企业起草《石塘生姜 地理标志产品(草案)》广西地方标准。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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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农业局做好石塘生姜的抽样检验,重点突出石塘生姜与其他地方生姜不同的品质特征。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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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编写石塘生姜的知名度和历史渊源。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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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收集整理、分析研究石塘生姜的品质特征及与地理环境(地形地貌、气候特点、土壤等)之间的关系,并初步形成地理标志申报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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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策划编写申报产品与产地人文之间的材料。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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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编写申报材料。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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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打印装订成册上交自治区质监局审查;完成自治区质监局批准立项。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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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准备好汇报所需的材料(包括陈述材料和质量技术要求文件),安排好县领导到自治区质监局的汇报工作。 |
听从上级部门安排,时间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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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针对自治区质监局领导提出的相关问题或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重新打印装订成册按时上交自治区质监局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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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将申报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针对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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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做好县政府领导到国家质检总局汇报所需的材料,准备好按技术审查形式要求、陈述课件PPT的编制,安排好县领导到国家质检总局的汇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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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针对国家质检总局专家领导提出的相关问题或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重新打印装订成册按时上交国家质检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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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协助领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证书、牌匾和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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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把《石塘生姜 地理标志产品(草案)》申报为广西地方标准。 |
获标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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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做好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后续管理工作。 |
获标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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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农业局 |
1、石塘生姜产品牌匾、荣誉证书、奖状和认证证书等至少5样证书。注:没有的要开始着手准备制作奖状。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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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种植有规模的农户信息及种植状况:保护产品种植特殊环境、种植流程(光照、温度、水源、土壤等要求),提供《石塘生姜种植技术规范》,农户的相关情况(种植面积、龙头种植户或龙头企业基本情况)。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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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植过程中每个阶段的图片:要有产品相关广告牌或标示牌作为参照至少6张,带有“石塘生姜”的示范基地图片,不得少于两个示范基地图片,要想办法去拍这些图片。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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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品质特征与地域、人文的关系:确定好产品的突出品质,其品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当地相关风俗习惯。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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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业的发展历史沿革及现状:相关协会或合作社情况、产品发展大概历史情况及目前的情况。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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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销售情况:带有石塘生姜的产品在各个店面的图至少5张、带有石塘生姜的销售合同或销售清单至少8张、出口产品要有海关通关或相关文件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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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确定产品名称、产品种类、产品类别,并起草《石塘生姜 地理标志产品(草案)》广西地方标准,主要针对石塘生姜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等指标内容。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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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供石塘生姜往年的检验报告,并做好石塘生姜的抽样检验工作,有针对性的选定检验项目,重点突出石塘生姜与其他地方生姜不同的品质特征。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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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植生姜的土壤情况、水肥情况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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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发改局 |
调研石塘生姜产业的发展现状,形成发展规划(十三五规划),送县申报领导小组审核。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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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工信局 |
1、专门供销该产品的大型销售市场:占地面积、年交易额、带动农户收入等。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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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生产、销售等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政策促进石塘生姜产业发展,采取具体措施服务石塘生姜生产销售等)。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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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科技局 |
1、提供石塘生姜相关科技项目的材料。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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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广石塘生姜良种种植、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
整个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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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石塘生姜生产技术的攻关及科技成果的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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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财政局 |
1、提供历年石塘生姜财政投入情况。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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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石塘生姜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专项经费和实施相关技术手段所需的经费。 |
整个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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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文新广体局 |
1、带有石塘生姜的新闻报道(报道产品画面的电视视频截屏图至少8张)。注:没有的要开始着手准备做好新闻报道。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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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作石塘生姜宣传汇报片。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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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环保局 |
水土特征:提供近几年全县范围的水质、空气的检验报告,根据不同时间的检验报告总结出全州的水土特点。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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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区域及周边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和整治,确保区域内水源、土壤等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
整个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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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统计局 |
1、提供有关石塘生姜的统计数据:如石塘生姜年交易额、带动农户收入等。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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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石塘生姜申报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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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县国土资源局 |
1、界定石塘生姜地理标志产品范围(经纬度及面积),绘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地域图,送县申报领导小组审核发文。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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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经纬度、海拔等总结出全州地理环境特征,需相关证明材料。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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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县气象局 |
根据全州气候(光照、温度、雨量等)总结出全州气候特征,需相关证明材料。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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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党史县志办 |
1、石塘生姜的历史渊源:提供石塘生姜相关产品文史资料、县志、古诗词歌赋,记录产品的历史越悠久越好。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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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石塘生姜”名称的由来、出处,需相关证明材料。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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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县招商局 |
加快生产、销售等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政策促进石塘生姜产业发展,采取具体措施服务石塘生姜生产销售等)。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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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县水利局 |
依部门职责,提供石塘生姜产业相关材料。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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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各乡镇政府 |
结合各自实际,配合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申报地标的各项工作;推广石塘生姜种植,严格落实标准化生产相关要求,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快生产、销售等服务体系建设。 |
整个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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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龙头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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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有石塘生姜的产品内外包装或标识(样板不得少于6个)。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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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种植过程中每个阶段的图片:要有产品相关广告牌或标示牌作为参照至少6张,带有石塘生姜的示范基地图片,不得少于两个示范基地图片,要想办法去拍这些图片;产业的发展历史沿革及现状:相关协会或合作社情况、产品发展大概历史情况及目前的情况。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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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石塘生姜相关产品牌匾、荣誉证书、奖状和认证证书等。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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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一些宣传文章或图片,领导过来视察和专业人员过来培训时的一些图片等。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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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门供销该产品的大型销售市场:占地面积、年交易额、带动农户收入等。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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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广石塘生姜良种种植、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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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配合起草《石塘生姜 地理标志产品(草案)》广西地方标准,主要针对种苗培育、管护等指标内容。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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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 2.截止时间后产生的新材料,要及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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