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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寿昌、俸小芬、蒋宇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政府协调各水电站与当地村民续签土地承租合同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全州县共有水电站161座,总装机容量24.7345万千瓦,年发电量约11亿千瓦时。当时正值西部大开发时期,政府鼓励,金融部门支持,为当时的县城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能源的基础保障,但是大部分电站没有及时到林业部门办理林业用地审批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审批等手续,基本上采用与当时村民签订土地租用协议,根据1999年3月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建议如下方式解决:
1.各有关水电站积极与当地村民沟通协调,期满后按原合同约定续签租用协议。
2.可自行到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相关征地、租用政策。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需要我局将全力配合支持。
全州县水利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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