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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全州县第十一届
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玲、尹维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共同研究办理。
一、经费保障方面
(一)对于大型商场、景点、车站等公共场所配置AED。可通过政府制定鼓励政策,鼓励大型商场、景点、车站等公共场所自筹资金自行配置。
(二)对于学校、机关、企事业等财政供养单位公共场所配置AED。如上述相关单位流动人口大聚集人群多,确需配置AED,可由该单位向本级政府提出具体可行性配置方案,测算所需资金,在该单位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时,予以考虑。
二、使用培训方面
我局会同县红十字会在日常开展的应急救护培训课程中均设计了AED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健康广西2030提纲》实施方案要求,提升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
三、宣传方面
县融媒体中心将结合自身宣传资源和平台(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层面、多途径向市民群众普及公共急救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也诚挚地邀请你们继续给予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健康。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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