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 政协提案

全水函〔2023〕13号 全州县水利局关于对全州县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8-25 15:10     来源:全州县水利局     作者:全州县水利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蒋小华、唐硕龙、蒋利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水资源保护的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水是关系到人类生计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一种有限的、无可代替的自然资源,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目前,地下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去年出现严重干旱旱情后,导致大部分村屯人畜饮水困难,权宜之计,有一部分人开挖机械深井以解燃眉之急。为此,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地下水管理和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对辖区内用水户进行检查,同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严格控制乱开挖机械深井现象,在自来水覆盖区域不允许取用地下水。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开挖深井取水,应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取用地下水。

非常感谢蒋小华等四位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水资源保护的宝贵意见!


全州县水利局

2023年8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