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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对全州县
第十一届政协六次会议第(48)号提案
答复的函
朱顺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体育中心墙体、灯笼修复的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体育中心亮化修复与墙体破损维修需投入较大资金,但县财政未预算安排体育中心专项维修经费。
二、针对此情况,我局将对体育中心亮化修复及墙体破损情况提出维修方案及资金预算,并积极向县财政争取资金安排,待资金拨付到位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维修工作,确保问题尽快解决。
感谢您对全州县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持续推
进相关工作,恳请您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全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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