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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全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全州县乡镇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厅发〔2023〕6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桂编办通〔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向各乡镇、各部门征求了两次意见,并通过了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后,现将编制的《全州县乡镇职责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州县乡镇职责任务清单》是本县各乡镇履职的底单,是划分条块事权、理顺职责关系的依据。各部门要做好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与部门权力清单之间的衔接,未列入的事项,不得擅自向乡镇委托、授权、下放。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职责任务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乡镇职责任务清单,规范运行。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职责任务清单的管理,及时对乡镇职责任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变化等情况,及时向乡镇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委编办)提出调整申请,以确保清单内容准确、有效。
附件:全州县乡镇职责任务清单
中共全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