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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农[2017]129号)3、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77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全州县各村委会村级动物防疫员。
2、补贴范围: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动物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疫病强制免疫等工作补助。
3、补贴标准:猪0.5元/头·次,牛1.5元/头·次,羊1元/只·次,家禽0.2元/羽·次。
4、申请程序:由村级动物防疫员按照《动物免疫档案》记录的动物免疫数量向乡镇兽医站申报经费补助,乡镇兽医站通过实地抽查核实并根据《全州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经绩效考评后统一报全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全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中央、自治区及县本级动物防疫经费预算金额制订全县动物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使用计划并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批下拨,按规定履行公示、发放程序经领补助人签字确认后,通过银行卡或“一折通”直接发放到村级动物防疫员。
5、受理单位:全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773-4819969
三、补贴结果:已补贴发放到位。详见《2022年全州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发放汇总表》。
四、监督渠道:
主管单位:全州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全州县全州镇朝阳路16号
举报电话;0773-4815370
附件1:桂农业发〔2017〕77号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3:财农[2017]43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4:2022年全州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发放汇总表
附件1:桂农业发〔2017〕77号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pdf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财农[2017]43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2022年全州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发放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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