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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3号)
2.《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业〔2022〕52号)
3.《关于做好全州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农产办〔2022〕8号)
二、申请指南
1、补助对象: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
2、补助方式:补助资金来源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补助标准采取“双限”,即补贴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称量、清洗、分组、检测、信息、采集、数字化产地仓等附属设备的补助金额不能超过冷藏设施补助资金的30%。
3、受理单位:全州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站
联系电话:0773-4814086
三、补贴结果:正在建设中,待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主管单位:全州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全州县全州镇朝阳路16号
举报电话:0773-4815370
附件1:(桂农厅发〔2022〕8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市农业〔2022〕52号)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3:(全农产办〔2022〕8 号)关于做好全州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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