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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
2.《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县奖补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政发〔2022〕8号)。
二、申请指南
1、扶持对象:在全州县辖区内从事农业相关产业的发展,符合奖扶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休闲农业等。
2、扶持标准:(1)种植业〔重点扶持稻鱼共生、优质稻、柑橘类、蔬菜(槟榔芋、食用菌等设施蔬菜)、中药材(金槐、天冬等其他中药材)、葡萄、茶叶、无花果、油茶等〕扶持对象的标准(最高限额350万元)。(2)养殖业(重点扶持猪、牛)扶持对象的标准(最高限额100万元)。(3)农产品深加工(最高限额400万元)。(4)品牌打造(最高限额20万元)。(5)智慧农业(最高限额20万元)。(6)对脱贫村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进行奖补(最高限额2万元)。
3、申请程序:新型经营主体需在上一年11月30日前自愿向当地村委申报,由村委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库,上一年12月10日前乡(镇)汇总上报县项目主管部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审核,经县项目主管部门研究通过纳入年度计划后组织实施。
4、受理单位:全州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73-4813126
三、补贴结果:已奖补发放到位。详见相关附件。
四、
监督渠道
主管单位:全州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全州县全州镇朝阳路16号
举报电话:0773-4815370
附件1:全政发〔2022〕8号全州县关于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工作实施方案.pdf
附件2:全州县奖补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项目的奖补(1450万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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