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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发改收费〔2023〕2号关于全州县中心广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批复

2023-08-03 09:15     来源: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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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关于全州县中心广场地下停车场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请示》收悉。根据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规范字20201号)及原全州县物价局《关于印发全州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全价规20171)文件规定和停车场设施情况,经研究,现就全州县中心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停车场按如下收费标准收费:

  

计费方式

收费标准

小型车辆

(20座以下客车2T及以下货车)

计时收费

1小时及以内:3元/车,之后每1小时加收费2元。

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时。

备注:30分钟(含)内免费。1小时后以1小时为1收费时段,不足1个时段的,按1个时段计费。

二、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消防、救护、救灾抢险、市政工程抢修作业、环卫等特种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减半收取。

三、你单位必须在停车场进口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价牌,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本批复从2023年8月10日起执行

附件:全州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样式)

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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