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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全州县林业局关于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的公示(陈念林)

2025-12-24 11:30     来源:全州县林业局     作者: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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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林业局关于陈念林修建集材道的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的

公示

关于全州县林业局承办全州县咸水镇焦川村委陈念林修建集材道路,造成林地被毁坏一案,经具有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报告,陈念林为砍伐楠竹使用的集材道位于全州县咸水镇黄沙村1村班、咸水林场4林班范围内,共涉及8个作业小班,其中原有的林区道路0.1459公顷(2.1885亩),属于咸水林场4林班14.1小班;另外7个小班属于新建设的集材道,分别是黄沙村1村班5.1小班(面积0.0306公顷),咸水林场4林班15.1小班(面积0.0747公顷)以及11.110.16.114.217.1小班(面积0.2595公顷),总面积0.3648公顷(5.472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总费用8670.38元,平均2.38元/平方米,该案件涉及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低于10元/平方米。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桂林发[2022]20号)的要求,全州县林业局于2025年1222日就该案涉及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实施方案召开论证会,经7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论证《全州县咸水镇焦川村委陈念林修建集材道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实施方案》的森林植被恢复方法、造林地点和面积、造林林种的确定、造林树种的选择、森林植被恢复造林技术设计、投资估算、保障措施、检查和验收等符合要求,方案可行。

现对论证结果及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相关费用有异议,请及时向全州县林业局反映,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或者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

公示时间:2025年1224-2025年1230

联系人:唐成刚        联系电话:13237732888

地址:全州县全州镇桂黄北路12号,邮编:541500

附件:《全州县咸水镇焦川村委陈念林修建集材道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实施方案》

全州县林业局关于陈念林修建集材道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的公示.pdf


全州县林业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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