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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州县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政策
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05号)精神,适应新形势下我县“三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健全应急体系,在自治区、桂林市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组织我县实际情况编制了《全州县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需求。“三保”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亟需建立完善以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的应对“三保”风险事件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重视“三保”工作。
二是落实部门联合应对“三保”风险事件的需要。既往,我县没有编制“三保”风险应急预案,没有建立联合应对“三保”风险事件机制,不利于处置可能发生的“三保”风险事件。在当前经济下行,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形势进一步加剧的情况下下,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形成处置突发事件合力,提出风险处置方案,确保“三保”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很有必要。
二、编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05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市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市政办〔2021〕26号)等。
三、框架内容
《全州县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监督检查及总结评估、附则六个部分。
“1.总则”主要规定了预案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主要明确了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设置及成员机构。
“3.预警和预防机制”规定了预警预防要求,明确了风险研判及风险化解措施,明确了风险报告主体和风险报告事项及内容等。
“4.应急响应”主要规定了风险处置及舆情处置等内容。
“5.监督检查及总结评估”明确了“三保”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接受监督检查等内容。
“6.附则”规定了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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